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篇一:(633)字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在这本书中,作者乔治赛尔登塑造了三个生机勃勃的小动物: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大猫亨利。这三个人物各有其特点:蟋蟀为虫正直,做错事从不逃避,学习能力超强;老鼠聪明略带市侩,是他帮了柴斯特摆脱困境,锻炼他一夜之间成了地铁站里的演奏明星!大猫忠诚憨厚而且极其可爱。“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整个世界。”
文章按照事情发展顺序写了一只小蟋蟀从家乡康涅狄格州到纽约广场生活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蟋蟀的歌声不是从嘴里发出的,而是从翅膀上发出的,这个发现让我惊叹不已。我还有一个发现,就是塔克这只猫,他竟然不吃老鼠——还是老鼠的好朋友!这个发现也让我惊讶。
读到《塔克一生的储蓄》这章,看到塔克在柴斯特咬碎钞票劝柴斯特快逃的时候,柴斯特宁可被妈妈关在笼子里失去自由也不愿撒谎逃跑,这个时候,我知道:人如果犯了错误、如果不说实话,以后他就会成为一个不诚实的人,犯了错误就应该承认,宁可当一个弱小的人,也不要当一个不诚实的、被别人瞧不起的人。还有,朋友之间的友情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朋友,也就没有人帮助你、支持你,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每一位朋友,即使朋友之间产生一点分歧,一定要珍惜友情!
在故事的最后几部分,柴斯特成为了一位大演奏家。这里写了柴斯特不但学习能力强,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勤学苦练,不论是否疲劳,他都在坚持,不抛弃,不放弃。我应该向他学习,做什么事都应该坚持,还应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的这种精神。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篇二:(620)字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小说。妈妈说这本小说可是个经典,还得过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呢。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切斯特的乡下蟋蟀,不小心被人用野餐篮带到了纽约这个全世界最大的城市。在这里它碰到了老鼠塔克和猫儿亨利,它们成了好朋友。切斯特还遇上了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玛利欧把切斯特养在自家的报摊里。
有一天,切斯特和它的朋友们在报摊里举行派对的时候,不当心酿成了火灾,切斯特很内疚,为了帮助玛利欧一家弥补损失,它开始当众表演唱歌,结果成了全市闻名的大明星。(www.guaze.com 读后感)
但是切斯特非常想念在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它离开纽约回到了它的故乡康涅狄格州。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因为切斯特和它朋友们之间的友谊非常感人。有一次切斯特做梦的时候,把玛利欧的妈妈的两块钱纸币吃掉了一半,老鼠塔克主动提出从自己多年的积蓄中拿出两美元,赔给玛利欧的妈妈,这样她就不会扔掉切斯特了。那些钱可是老鼠塔克冒着被人踩成“肉饼”的危险,一个硬币一个硬币地从马路上捡来的。
这个故事里让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是玛利欧带着切斯特到唐人街拜访一个名叫方赛的中国老人。方赛还请玛利欧吃了中国菜。书里写的中国菜有一点奇怪,听上去和我们平时吃的有点不一样。原来美国人眼里的中国菜是这样的。要是作者能到上海来就好了,我就可以请他吃地道的中国菜了。可是妈妈告诉我这位作者已经去世了,真是太遗憾了。
不管怎样,《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本很好看的书,我看了好几遍。希望别的小朋友也会喜欢这本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篇三:(632)字
“到排水管里来!”塔克说,“我们要为你退休开个派对。”于是这三个朋友便蹦着、跳着、静悄悄的进了塔克的家里,共享一个愉快的惜派对……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乔冶·塞尔登写的。这本书是我在寒假里看到所有书里再记忆犹新的一本书啦!真的让我大开眼界。
这本书内主要是讲一个守报摊的男孩玛利欧,他认识了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及亨利猫。他精心照顾着他们,给柴斯特备桑叶和水、给塔克备酥饼、给亨利猫备鱼片。所以他们成为了最要好朋友,特别是柴斯特很有音乐天分,能够演奏很多曲字,这样的天赋是很稀罕、很美好而且十分宝贵的,所以它每天勤学苦练,学习各种曲字,有不同交响乐的节奏、音乐喜剧、小提琴协奏曲独奏部分、还有圣哥,因为它是在宗教节目里学来的,每次一演奏起曲子,玛利欧爸爸妈妈都沉浸其中,所以柴斯特在这样的大家庭里很快乐,很享受。还为他的主人玛利欧开了一场旷古未闻的美妙音乐独奏会,塔克成了它的经纪人,这样的曲调是纽约从来都不曾有过的,所以上了《纽约时报》的头条。
看完整本书,闭上眼睛,书里的一幕一幕在我脑海里呈现,看到可爱玛利欧给柴斯特喂水和桑叶,看到柴斯特为感谢主人给主人开了一个纽约从来都不曾有的音乐会。而我的感想是只要有天份再勤学苦练肯定是能成功的,而且我也要象柴斯特那样。还有就是好朋友要相互关心照顾,因为有一次柴斯特差一点被玛利亚妈妈丢弃,是塔克救了它,因为塔克要柴斯特给玛利亚妈妈演奏她妈妈最喜欢曲子,她妈妈听完它的演奏后对柴斯特更好啦。
我爱《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篇四:(689)字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和封面,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该是一只怎样的蟋蟀呢……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野餐篮的主人们要回去了,而刚睡醒准备离开的柴斯特却被烤牛肉三明治压得动弹不得,被迫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柴斯特却并不想离开它曾经的住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而正在它最紧张发出叫声的时候,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它并冒着被妈妈骂得危险成为了它的主人,还十分细心地照料着它,疼爱着它,柴斯特同样也爱着它的主人。在时代广场,它遇见了一只十分聪明名字叫塔克的老鼠,这是柴斯特的第二个朋友,它还遇见了憨厚幽默的亨利猫,在柴斯特看来,这是一只奇怪的猫,它竟然不吃老鼠,就这样,它们认识了并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拥有奇特音乐天赋的柴斯特不仅能演奏音乐曲目,还能自己作曲作词呢!成为了一名轰动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并帮助了玛丽欧。然而在这时,这只来自于乡下的蟋蟀思恋起曾经无忧无虑的生活,它放弃了自己的成就,在塔克于亨利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终于明白了这是一只怎样的蟋蟀:它是一只拥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是一只拥有知恩图报品质的蟋蟀;它是一只拥有真挚友情的蟋蟀;它是一只不期望拥有众星捧月般生活的蟋蟀,它只要那平平淡淡,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它深爱的家乡。我被这个故事打动了,我也明白了友情的美好,因为友情,世界才变得更加真实;因为友情,生活才变得更加多彩。正如书面上所写得那样:“聆听自然的乐声,感受心灵的旅程”柴斯特与塔克与亨利之间的友情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我相信明年夏天它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友谊并不会因为时间而渐渐淡化……
看来,我真的被这本书迷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