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一:(581字)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526字)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三:(565字)
儿时的我曾深深地迷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当时只是被那惊险,离奇,刺激,诡异的故事情节所打动,吸引着我一口气读完。而今又和孩子重温此书,才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此书的魅力不随岁月的改变而减少,难怪它是近百年来世界上最为畅销的图书。好书就是一杯浓郁的酒,时间越久越有滋味。
作者柯南道尔是世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他以<<四签名>>故事出名,独特的视觉,引人入胜的写法,离奇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和孩子,总想一探究竟。
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位极富正义,维护科学,有着超人观察力和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人。这些品质大家已经熟悉。我感到他更是一位一视同仁,平等待人的侦探家。当堂堂的一国之主波西米亚国王登门时,福尔摩斯不惊不喜,但不失礼节,当巴斯克维尔爵士造访时,福尔摩斯不卑不亢,当漂亮女教师莫斯坦小姐求助时,福尔摩斯不被外表迷惑,当市井小人威尔逊手拿一张纸片诉说自己离奇经历时,福尔摩斯没有被其邋遢糟糕的服饰而表现出轻蔑。正是福尔摩斯的公平公正待人,才换来他的探案所需的一切信息和资料。
每每和孩子读到这里,我们都会说,为了探其真相,福尔摩斯是全身心的投入,废寝忘食的工作。他的敬业,执着,和如热爱生命似得热爱侦探事业的精神,再次由衷地打动着我。我希望孩子能被这些品质所感染,踏实地走好今后的每一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四:(560字)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就了解了他,他的衣着打扮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五:(543字)
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
全书主要讲了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轻松破获各种案件,他从送信人的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大锚,来推断他从前是个海军,还从他走路的姿态断定他当过上校,从这点小事可以看出,福尔摩斯观察事物非常仔细,还有他思维的敏捷,福尔摩斯就是凭着机智勇敢胆大心细还有他敏捷的思维,敏锐的观察力,寻找线索并通过这些线索破获了许多案件。
这本书的内容扣人心弦,尤其是福尔摩斯断案的时候紧张动人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毫不慌张。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做完就算了,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细致入微的观察、对待事物的认真态度。我想:夏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广泛的知识、敢于尝试新的做法,夏洛克说过一句话:“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在生活中也有像福尔摩斯的人用自己的智慧来破解一些小的骗局,而我们学习的就是福尔摩斯的这种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这让我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达到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帮助他人的美好精神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六:(558字)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七:(594字)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巜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八:(519字)
书,是打开知识之门的金钥匙。我从小就爱看书,《白雪公主》中,我被那坏巫婆气得咬牙切齿,为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的善良而感动;《皇帝的新装》中又为那只爱新装不操国事的国王惋惜扼腕……
寒假里,我又拜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在于那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侦破,在于福尔摩斯精致的推理,让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书,伴随我三年。这三年,我有书陪伴一点也不孤单,我坚信:书就是宝藏,就是黄金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九:(521字)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长着鹰钩鼻,头上带着的礼帽,身上穿着板正的黑色绅士西服,还喜欢叼着一支黑烟斗。
他,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1854年,他“诞生”于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几十年来,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捉拿罪犯、弘扬正义的人物。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医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于此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不慌张地精确观察每一个细节,从而进行猜测以及使用严密周全的推理方法,让读者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那个人的职业习惯爱好等,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说还讲述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520字)
世界名著是人类伟大的精神财富,为我们打开一扇扇兴趣的大门。这其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例如:《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水浒传》等等,但我对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睐。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及《归来记》等四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构成的。《血字的研究》讲述了摩门教的严酷和主人公为复仇而锲而不舍的经历,奠定了福尔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与恐怖的思想基础。《四签名》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深刻。《冒险史》中最经典的是《五个橘核》,它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展现了福尔摩斯的卓越才华。而《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放走了为爱人而布置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为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让我们看到了福尔摩斯闪烁的人性光辉。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令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强观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正需要这种“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的意识,冷静的头脑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能说福尔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一:(517字)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纠缠,他常常嘴里叼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这个人,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是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然而这几天我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侦探需要观察力(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推断力(通过现场的布置,目击者的口供来推断是他杀还是自杀,还有了解如果是他杀那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死者有哪些仇人,又因什么结仇)。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无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泽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杂种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人去沼泽地,然后用这只杂种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而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的手法巧妙的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
如果你想再多多了解福尔摩斯那就赶快去看一看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二:(581字)
早已听说了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的大名了,我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了他的一部大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个个故事扣人心弦,其中最后一案让我不能忘怀。
最后一案讲的是:福尔摩斯知道莫里亚蒂在伦敦为非作法便三番四次的从中阻挠,与莫里亚蒂结下了深仇大恨,莫里亚蒂不服便迫害福尔摩斯,好在福尔摩斯总是没让莫里亚蒂给迫害成功。终于,一场激烈的搏斗发生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逃离英国,前往莱辛巴赫瀑布旅游,没想到莫里亚蒂找到了他们并和福尔摩斯一同掉进万丈深渊。
名侦探就这样壮烈殉国,也消灭了曾经统治伦敦一半的犯罪活动的莫里亚蒂教授。读到这,这本书就完了。合上书本,我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把《福尔摩斯探案集》给放了一遍,让我触目惊心,也使我更加崇拜福尔摩斯(www.guaze.com)。更要学习他的智慧和他的勇敢。虽然,这只是阿。柯南道尔笔下的小说人物,可从他的笔下,我却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福尔摩斯,一个英勇的福尔摩斯。在生活中,常常需要福尔摩斯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我常常因为作业多而烦恼甚至是哭泣,但只要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我便会抓紧时间写作业,因为福尔摩斯连死都不怕,那我这点芝麻大小的事还有何畏惧?就是福尔摩斯的这种精神常常给了我鼓励和坚持下去的动力,每件事情我都迎刃而解,让我不断地向福尔摩斯学习,向他的那种精神迈进!
我虽然没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但是,我可以有个目标,就是追赶上福尔摩斯,然后超越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三:(528字)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
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通过他的描写,读者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你可以通过一些小的细节判断出人物的特点。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眼;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书中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四:(505字)
这是一部曾经风靡全世界,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上“黄金时代”的,不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的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世人崇拜的大英雄,也是世界侦探小说中刻画得最生动、最成功的艺术形象。
福尔摩斯是当年欧洲大陆首屈一指的名侦探,在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不管案情有多复杂,也不管他的处境多险恶,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他克敌制胜的法宝便是他那非凡的智慧。他说过:“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研究。”一语道破了他成功的秘诀。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推理手法解决难题、破案擒敌。他的过人之处在于善于从一些为常人所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得出正确的结论。他不但谙熟常人常态下的心理活动、行为规律、生活习惯,也摸透了反常人物的病态行为、特殊环境下人物的特殊心理和反常行为方式。
福尔摩斯并非孤胆英雄。虽说他瞧不起刑事部里的一班警察,但在实际行动中往往依仗警力,更尊重法律程序;他调动街头流浪儿、店铺小厮为自己刺探情报,通风报信。华生更是他须臾不离的助手。他沉默寡言、喜怒无常,似乎是个冷酷之人,其实他是位有血有肉、感情丰富的现实中人。他酷爱音乐,拉得一手好提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五:(515字)
他才华横溢,有其他人无法拥有的洞察力;他沉着冷静,不紧不慢的解开这道谜题;他是个伪装大师,不知不觉就来到你的身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让你终身难忘的名字。
每一集里,他总是用自己的智慧打败案件的秘密,用自己的伪装获取更多信息。他的侦查速度让人吃惊。他有一个助手,叫华生,他一直协助福尔摩斯探案,让案件完成的更顺利。案件的不断侦破,让读者更加入迷,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收获。
三个大学生这个案子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洞察力。他连一个泥块、一丝划痕也不放过。完成这个案子不仅体现了高超的洞察力,还体现了他的拓展力,福尔摩斯对每一个有嫌疑的人去过的地方也进行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热心肠的他最后还放过了还是大学生的犯罪嫌疑人,真令人佩服。
米尔沃顿这起案子表达了犯罪嫌疑人米尔沃顿的邪恶,和福尔摩斯的正义。虽然福尔摩斯是探案家,但是,为了伊娃·布莱克维尔小姐的个人隐私,便和华生偷偷摸摸的潜伏到米尔沃顿的家,把伊娃·布莱克维尔小姐的个人隐私烧掉了,就算是福尔摩斯做得不对,但他这样做也是为了为其他人着想。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非常适合我们青少年看。从这本书中,我们不禁学会了福尔摩斯做事的各种好方法,还学到了许多好词好句,真是一举两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六:(592字)
众所周知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暗红色研究》是柯南·道尔的处女作,在这部作品中,他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福尔摩斯探案的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爱不释手。
“你从阿富汗来?”这石破天惊的典型福尔摩斯首次推理,也成为一百五十年推理史上最重要的一句定场辞。然而,我们看《暗红色研究》的时候,很容易发现,此时为了做成了一项实验而雀跃不已的名侦探,他首次发言并不是深沉睿思的,而是有些神经兮兮的从实验桌前跳起,冲向史丹佛。福尔摩斯的初登场感觉上比较像爱因斯坦式的疯子科学家。不过这种较不塑造他伟大形象的出场方式,就比较符合实际。
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个有怪癖的人。当他工作起劲时,他精力无限;但偶尔有事攫住他时,他会一连几天都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一言不发,纹丝不动。在这个时候,华生注意到他眼中会有梦幻空茫的神情,如果不是因为他严肃克己的生活让人打消这种念头,你会认为他是陷入了吸毒的恶癖。华生曾记录过福尔摩斯的知识程度表,福尔摩斯对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植物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他对地质学、化学、解剖、罪案记载、小提琴、棍棒、拳击、剑术和英国法律就可以说是精通。不过,他的推理能力是一流的,它可以只看一眼就知道一个人的职业,在一瞥之下,就能识别不同的泥土,并说出它们出自于哪里,福尔摩斯他可以省略思考的时间,直接回答。
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朵推理史上的奇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七:(554字)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八:(509字)
10月的时候,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就是这本书的作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6英尺多高,身材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他的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他的两只手虽然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动作却异乎寻常的熟练、仔细。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很好,但还是得靠观察。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能根据一个事物判断出好几个结论,比如说他观察墙上用血迹写成的英文字母,就能推断出这个人的大概长相。
在看《斑点带子》时,里面的内容叫人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看了里面说的一些线索后,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再看看福尔摩斯的推理我才恍然大悟,感到福尔摩斯的推理水平真高。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觉得《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一本好书。人从小到大都得养成一个爱读书的习惯,我建议大家也去读读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们就会感到创作这本书的大师,正通过这伟大的著作,和我们进行着愉快、亲切的对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十九:(578字)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523字)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受到很大的启发,启发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就善于观察、知识丰富、刻苦钻研、思维能力非常强。
我要学习他善于观察。福尔摩斯第一次与华生见面,就推断华生到过阿富汗;从一个送信人手臂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动作很像军人,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就迅速判断出这个人曾是个海军陆战队队员,而且从他的年龄断定他以前是个士官司级的军官。他真是太善于观察了,令人羡慕。
我要学习他关于知识非常丰富。他精通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对英国的法律非常熟悉,对医学、解剖学、地质学研究得很透。他可以从沾在裤子上的泥点的颜色弄清楚它们是在伦敦的某个地方沾上的。此外,他小提琴拉得非常出色。
我要学习他刻苦钻研。他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仔细研究问题,他为了弄清楚药品的作用,经常自己食用试验;他还会用棍子敲打尸体,只是为想知道人死后还能造成怎样的伤痕。由此,我们看出他对问题的研究非常执着和认真。
我要学习他思维能力非常强。他成功地侦破了血字研究案、巴斯克维尔魔犬案、王冠宝石案、红圈会案等很多错综复杂的、难解的谜题,受到许多人的赞赏和感激。真是令人钦佩。
我相信,只要我向他学习,刻苦钻研,终有一天我会长大成才,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创建出更加美好的家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一:(544字)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二:(537字)
一本优秀的书,离不开一位优秀的作者。
2012年8月14日天气:今天简直巨热无比,真受不了了!
我有一大堆课外书堆在柜子里,在学校订的啊,姐姐给的啊,网上购的啊,全都有。
我找了半天,才翻出一本最感兴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深深地带入了书的海洋,使我陶醉在这里。
我以前对福尔摩斯做过了解,知道的还算不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知道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和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都是头头是道。这样,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案子破解。
这本书里面的生动故事悬疑,情节紧张曲折,惊心动魄,这才使我爱不释手。但是更佩服的,还是这本书的作者——福尔摩斯。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经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破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真相大白。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不断地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三:(595字)
我虽然是个女生,但我的探险精神好奇心挺强,所以很喜欢看侦探类的书,这个暑假我就读了本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选》。
福尔摩斯是柯南书中创造的虚拟人物,是家喻户晓的大侦探。他约有1。8米高,身体略瘦,锐利的目光和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十分机警、果断;他头戴猎帽,身披风衣,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个烟斗。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出现在各种危险、神秘的场合,破解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比如“斑点带子案”它讲得是:一天早晨,一位处于万分惊恐的女人急急忙忙赶过来,向福尔摩斯说:她们家发生一个案件,她姐姐无缘无故死了!于是福尔摩斯带上助手和好友华生前往破案,从墙上的小通气孔和假的铃绳,到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都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经过他缜密的观察、科学的推理,勇往直前的胆识,最后告诉众人,案子破了!其实那条带斑点的“头饰”就是“凶手”,一条被藏在保险柜里产自印度的巨毒沼地蝰蛇!书中一个个案件都惊险、刺激、充满悬念,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案件就慢慢地清晰破解,神探丰富的知识,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真值得我们学习。一个个故事都步步惊心,我的心情也跌宕起伏,福尔摩斯遇事冷静,思维敏捷,遇到任何困难危险时都临危不惧,坚持不懈的与坏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大家有都来看看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四:(528字)
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扣人心弦,一幅幅精美的插图惊心动魄。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你们知道这是一本什么书吗?一一《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灸人口的探案佳作。这本书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归来记》三部分。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喜欢的福尔摩斯。我每看一个故事,都感到很神奇!福尔摩斯无论遇到什么案子,而且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但他细致的去观察,严密的去推理,倾尽全力并满腹激情的去解开谜底。他冷静,勇敢,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案子在他手里一个个的迎刃而解,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令我感叹不已啊!
福尔摩斯破案到这般炉火纯青的地步是全靠他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刻苦练习,而不是一生下来的天赋,他精通化学,地质学,解剖学,爱好拉小提琴等等。这正如爱迪生所说的名言:—天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胆怯。不想深入地解题。就想等着老师讲。老师讲的时候,我也只是似懂非懂的完成任务,根本不会刨根问底。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敬仰,惭愧。
是的。一切知识都是有用的。我在学习上一定要学他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五:(588字)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杂种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杂种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六:(592字)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我迫不及待地细细品读起来。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七:(573字)
大家好,我是娄雨萱。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英文:《TheSherlockHolmesTreasury》是由著名侦探小说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1859年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自幼喜爱文学,14岁时已能阅读英、法文学作品。柯南道尔为福尔摩斯写了4部长篇小说和数不清的中、短篇小说。
福尔摩斯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他的观察能力很强,把对方上上下下打量个遍,就可以猜出他(或她)的职业和爱好。在柯南道尔写这些书的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和他的仇人一起葬身瀑布。这个结局无论如何也无法让痴迷的英国读者接受,于是,成千上万的警察、工人、市民情绪激动的上街游行。无奈之下,柯南道尔只好让他复活。最后,柯南道尔在《新探案》中,他让福尔摩斯隐居,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系列才得以宣告结束。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我佩服他那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超人的推理能力。比如说在《蓝宝石》一案里,他在一顶帽子上分析出了以下几点:1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2在过去三年里,他很富有,现在很落魄。而这些都是有依据的:1帽子很大,有着这么大脑袋的人头脑里必定有些东西。2在三年前,这种帽子很昂贵,而在此后的三年里,他都没买新帽子,说明他现在情况很落魄。怎么样?厉害吧?
我很喜欢他,希望你也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八:(579字)
我读过很多书,每本书的意义也不同,有的书可以让你增长知识,提高智慧;有的书能让你看到世界的万物;还有的书可以让你变的坚强起来。可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在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解决了连著名侦探都解决不了的案子,其中我喜欢的部分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魔鬼之足》。但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六座拿破伦半身像》。因为福尔摩斯用他的智慧发现出流氓把拿破伦半身像摔的粉碎是因为要拿走里面的包格斯黑珍珠,最后抓住了他。故事是这样的:一天,福尔摩斯的警察朋友告诉他这世上的人很恨拿破伦,把别人的拿破伦半身像摔的粉碎,在福尔摩斯多次凋查发现当年偷窃包格斯黑珍珠的人以释放,并知道他在入狱前把珍珠放进了他做的六个半身像里的之一,还知道了那人就是那个流氓后,在他第五次摔破半身像时抓住了他,并找到了珍珠。但是在福尔摩斯在追捕国际犯罪集团时与他们的老大一起掉下了山下。
福尔摩斯虽然表面上人很冷酷,但他却内心宽容,尽管那些崇拜这个国际犯罪集团的人们一直在隐藏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不让后人知道他,但是福尔摩斯的名字一直活在人们心中,活在他帮助过的人们的心中,活在侦探朋友们的心中,更是活在最了解他的朋友——华生的心中。因为他们都知道,福尔摩斯是这个世界最正直,最伟大的人。身为少先队员,我们难道不应该像福尔摩斯那样为自己的祖国做出无私的贡献?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二十九:(575字)
想必大家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它应该是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了呢。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个既普通又特殊的人物,普通在于他那其貌不扬的外表:消瘦的身材,随时随刻拿着的粘土烟斗,谦和的谈吐,甚至可以和马夫开着玩笑。特殊呢,在于他那鹰钩鼻上有双能够洞穿一起的眼睛,不苟言笑的面容下具备了强大的观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
知识渊博的他在血字研究中很快知道Rechi不是死者写下得凶手的名字,而是复仇的意思,接着就是一番深入的调查,悄然实施计划成功的抓捕罪犯。
头头是道地的说服力和无可匹敌的洞察力使他在绿玉皇冠案中不光见到罪犯,而且他的旁征博引和口若悬河不久赎回了绿玉,更让国家没有得到羞耻。
福尔摩斯优势是还有许多朋友,读过的朋友都知道是谁?没错!最铁杆的是华生,当然了,还有苏格兰场的那些警察和大侦探阿瑟尔尼,琼斯。他们在红发会案件中不惜一切代价帮助福尔摩斯抓住了凶手。
一个人的坚强意志也很重要,在“四签名”的案件中,福尔摩斯为了抓到罪犯冥思苦想,最后不得不调制出一种难闻的气味来让别人不来打扰自己,和刺激自己的神经,他这种执着不是一般人可能做到的。
我特喜欢这本书的故事,喜欢福尔摩斯的那些与众不同的优点,因为这些很多都是我所欠缺的。也喜欢他那些平易近人的幽默感,因为他让我懂得了欢乐。真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做到他那样的,去伦敦的贝克街221号B座继续学习他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