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这本书从借回来我就多次尝试读下去,却每次都在中途放弃了,因为主人公哈罗德的朝圣我不明白动机在哪里?他所做的一切意义又在何处?仅仅是因为收到老友病重的来信?既然去看望好友又何必如此费力?
可是这本书一直都很受欢迎,好奇心作祟,但也正要感谢这好奇心才让我有幸能够认识一位好友——哈罗德。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哈罗德得知好友奎妮病重的消息后,在回信的路上受加油站女孩的影响,秉着一份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历时87天,步行627英里,在路上的所见所闻及所想。
一路上哈罗德回忆起儿时的不幸,母亲离他而去,父亲对他漠不关心;羞于表达对儿子戴维的关爱以及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的年轻是美好但残缺的回忆,到隔阂,到最后的行如陌人;拒绝奎妮的友谊……他尝试着弄清这一切的缘由。
从妻子莫琳的视角,她一开始强压内心的正是感受,在得到邻居雷克斯的关心、理解和陪伴融化了她,从一直埋怨哈罗德对儿子缺少关心,到慢慢的去回味他们之间的相处,原来父爱一直都在,只是它羞于言表,她渐渐敞开心扉,勇敢大胆的去诉说内心的想法。
与其说是去看望奎妮的朝圣,不如说是通向内心的朝圣,走向每个人内心的朝圣。太多的人总是隐藏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一个人的朝圣给大家带来更多的视角去观赏平常却新颖的世界,给予充足的时间去直面内心。
感谢作者带给我们细腻的归属感!
【第2篇】
哈罗德,一个极其普通的英国老头儿。六十岁的他,已经从工作了四十年的酿酒厂中退休,生活平淡,夫妻关系疏离。直到有一天,一封来自二十年前的好友―奎尼身患癌症的告别信,让他在悲痛之余,决定横跨整个英格兰去看她,用走路去鼓励和拯救朋友。
在87天,627公里的路途中,哈罗德遇到了许多的人和事,也回忆了自己所有的过去。少年时母亲离开的孤独,成年时被父亲赶出家门的无助,中年丧子的悲痛,以及长期被妻子误解的无奈,那些痛苦的回忆在哈罗德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
一路上他都在为自己过去做或未做的行为而自责。直到路途最后,见到奎尼,再回忆起那些痛苦的经历,哈罗德不再有斗争和过去的伤痛,他们成了他路过的风景、走过的空气。正如旅途中遇见的那些路人一样,哈罗德,虽和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他们终究不过是路途中的过客。最终他学会了放下。
想起曾经看到的一个问题:怎样才能把一杯浑浊的水变得清澈?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往里面添水。殊不知水满则溢,进水始终改变不了水的本质。只有把原来的倒掉,注入新鲜的水,实现“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才能始终保持水的澄澈。
面对生活和工作亦是如此。每天我们吸纳新的信息,积攒全新的能力,也要不断清除自己过时的知识和思想,释放更多的心灵“空间”。如果想要学习新的知识,就抱着归零的心态;如果想要快乐,就要放下痛苦和悲伤,轻装上阵;如果想要温暖,就要打开尘封的内心,让阳光透进来。正如歌曲唱的那样:回忆太重,思念太浓,总在回忆中流连忘返,幸福又怎能靠近我们。打开心扉,放空自己,你才有可能实现大跨步,接纳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放空自己,我们可以像哈罗德那样来场一个人的旅行,可以徜徉在书海之中,让灵魂随意漫步,让情感有进有出。放空自己,让我们的人生旅途更为简单,前行不过是把一只脚抬起来,另一脚踩下去。
【第3篇】
静下心来,静静的品读一个人的朝圣,让我对书中的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尤为敬意。这是关于主人公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想想一个六十岁的老年人,在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的信时,她患了癌症。主人公在回信,寄信的路上路过一个又一个一个邮筒,他在想想自己的人生。最终信没有寄出去,他越走越远,最后决定他要走到老友那里去,没有经过一丝的准备只是穿了一双帆布鞋,他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走了87天,627英里。在路上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从他们眼中都看到了不相信,但哈罗德还是一直坚持走下去,让我倍感感动。我们是否也是在意他人的眼光,从而不愿意去面对一些事情,但事情真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吗?我们应该反思。我们应该去接受一些你所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去改变一些事情,这样我们才能成长。同时我们在面对事情的时候,应该去选择忽略一切的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最美好的可能性。如果我们总是怕去碰触一些事情,怕别人的异样眼光,你是否会得到许多的美好呢?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是否是一直停滞不前呢?那样是愚蠢的,我们应该一直的走下去,我们应该在这条人生路上去发现美好,同时去发现自我的美好。
【第4篇】
我最近看的书是《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个暮年的老人,得知老友得了癌症,受了一个加油站小姑娘的影响,决定走路去看望她的故事,主人公认为,只要他走一天,老友就会活一天,没什么理由,可能是内心的一种信念,支撑着他毫无任何装备就上了路,起初在路上,他还看看风景,感觉自己好久都没有好好欣赏过这路边的美景了,他开始回顾自己的一生,从少年到青年到他和妻子幸福的婚姻,随之而来的是身体上的疲惫和痛感,他的回忆也开始到母亲出走,和妻子感情淡漠,儿子的不理睬,,慢慢的他身体越来越支撑不住了,走路原本是最简单的事,不就是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往前迈,对他来说越来越难,身体上的痛感加上心理上的回忆,使他越来越痛苦。
目前我才看到了这里,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主人公就是我们平常生活中的一个平凡人,主人公通过出走的方式来找寻自我,可生活中的一些人,可能钟其一生都没有自我,不知道自我的价值在哪里,存在的意义,好久不见那天在群里说,好像结局是他到了之后老友也去世了,我觉得重要的是,主人公通过身体上的磨难和心灵上的思考,找到了不一样的自己,这个应该就是他出走的意义。
【第5篇】
《一个人的朝圣》应该是我今年看到的书里边,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当然,对我的震撼和启发也是不言而喻的。
这不是一本想当然的“说走就走的旅行”鸡汤书。然而,每一个片段,都恰巧起到了鸡汤的作用。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退休的老人,突然一天收到自己多年以前关系要好的同事寄来的一封信,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了。哈罗德本就是一位不善于沟通交流,工作中也完全不会交际的沉默男人,在得知这样的噩耗时,他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他把自己闷在书房里,操起纸笔,想要回信,但是却不知道从何说起,最后也只是在信纸上写出了“听闻噩耗,深感抱歉”类似于这样饱含痛心惋惜之意的回信。
在哈罗德拿着信件,在街上寻找邮箱的过程中Www.GuaZe.Com瓜泽网,他一再的回想起和她的过往,以及自己在回复态度上的敷衍,让他迟迟不敢把信塞进邮箱,所以,他一直在告诉自己:下一个邮箱,我一定把信寄出去。
但是最后,他没有。
他决定亲自把信送到朋友的手里,他相信他的朋友会在等待他的来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活更久的时间,他想要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拯救他的朋友,同时也是对自己前半生的无所作为而展开的一场救赎。
就这样,他穿着一双帆布鞋,拿着她的信,出发了,他要徒步横穿整个英国。
他异常兴奋于自己的勇气,能够抛下一切独自前行。这途中,又会有什么样的人和事让他想要放弃?什么样的精神支撑,又让他在尽管慢叫谁跑的情况下,还是没有妥协?最后真的能够如愿看到他的朋友吗?最后的结局里,哈罗德变成了一个怎样的人?
让我们一起在书里找到答案吧。
【第6篇】
奎妮的病是个由头,没有人知道结局。
哈罗德告诉护士:“请转告奎妮,哈罗德在来看她的路上。她只要等着就好。因为我会来救她,知道吗?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次我不会让她失望的。”
人一开始做一件事,目标性很强,可很快行动中途,时间一长,目标就容易模糊,最后真正完成时,又好像不是最初自己想要的目标。
八十七天的坚持,哈罗德终于走到了奎妮的医院门口,然而最后时刻,哈罗德突然不知道究竟这么多天是为了什么,支撑了87天努力前行的目的突然不明确了,没有胜利到达的喜悦,只有莫名的恐惧。当思绪不清,彷徨迷惘的时候,哈罗德,这个坚持了87天步行想要帮助朋友的老人,临门退却了。但我相信他只是想冷静一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哈罗德忽然明白了,内心真正的目标或打算。
最后,奎妮安详的走了,几乎像个孩子一样。哈罗德和莫琳去看了奎妮的遗体,再一次意识到了生命可以消逝的如此彻底,就像戴维当年一样。
出来后,他们去了海边,他想起了当年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笑得合不拢嘴的那个笑话。随后,莫琳也想了起来。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在我们还能爱的年纪,为什么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