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300字一:(384字)
随着时间的流动,雾都孤儿已经看完了我。但有一些人问我,这本书是谁写的,讲的是什么?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还是从北京燕山出版社出去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个很凄凉的故事。
有一个孩子,在一个抚养院长大,一开始他连呼吸都极为困难,所以别人都说他是一个孤儿,几个月了,没有一位父亲,母亲点命叫奥利弗的,那个孤儿看着别人的一位位父母来看自己的孩子时,奥利弗总是流泪。哭着喊着也要见自己的爸爸妈妈。每次管理员都对奥利弗说:“别哭了,孩子,你的父母回来的,可怜的孩子”。
奥利弗慢慢长大了,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之心,渐渐地,他想一个人出去,奥利弗就这样,开始了对世界上的新认识。
我的体会:奥利弗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希望现在他现在过得很好,我也知道,他敢于和别人拼命,他也很聪明,对敌人毫不留情。这点是我的不足。我心善,总会被别人欺负,心狠,则让敌人闻风丧胆,但我觉不能太狠,否则迟早被众算计。
雾都孤儿读后感300字二:(361字)
奥列佛退斯特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在这儿我就不再重复故事了。
奥列佛生于那个腐败的时代,可他在社会中担当的却是一个纯洁,真善美的角色。他在失去亲人的情况下,依旧靠着自己顽强的信念,和不屈于邪恶的意志,最终获得回报,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比起我们的生活,那可比当时奥列佛居无定所、整天游荡的生活要幸福得不知道多少倍了。可我们却还对这个世上的事物不满足,总是挑剔,把眼光放得很高(我以前就是这样的人)。当看完这部作品后,我才彻底的明白,我们能活着,已经是幸福的了。可总有些人不明白这个道理,遇到困难就没有面对的勇气,碰到挫折就退缩,这是人应该有的表现吗?当然,凡事无绝对,要看在什么场合做什么样的事情。但是,可以看出,现代人对这种良好品质的意识已经渐渐淡薄了。
从经典名著中悟出现代社会、人、事物的道理,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300字三:(363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雾都孤儿》。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他是个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他的妈妈生完他之后就死了,他的父亲去意大利取钱财的时候,却突然病死了。奥利弗住在一家贫民救济院里,奥利弗在九岁的时候就被送去了棺材店工作。奥利弗在那里受尽了虐待,于是,奥利弗就走去了伦敦,在伦敦那里,奥利弗差一点就成了小偷。奥利弗在那里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也受到了那些强盗的欺负,其中的一位塞克斯是奥利弗的哥哥,奥利弗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奥利弗在梅利太太小的帮助拿回了自己的财产。拿回自己的财产之后就和布朗洛先生、梅利太太生活在一个小村子了,他的哥哥塞克斯因为把钱花光的,去抢劫而入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很敬佩这里面的奥利弗,虽然他受尽了虐待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他身上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还有就是梅利太太很善良。
雾都孤儿读后感300字四:(330字)
“雾都”伦敦有一个名叫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男孩,他是出生于救贫院的孤儿。他被寄养所“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棺材店里当了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不惜经历了艰难险阻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最终,奥利弗被一位老绅士(后来得知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好不容易救了出来,成为了老绅士的养子并夺回了属于他自己的遗产。
我们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无情和冷酷,它们如奔溅的水花,一点点散落,便濡湿了读者的双眼。像费根和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虽然本书中有不少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和残忍的人,但只要读者细细体味,就会知道本书中作者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人性还是美好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300字五:(352字)
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伟大作家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里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现状,正义与黑暗地抗争。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位孤儿。他无法忍受济贫院的非人待遇,独自出逃。他来到了伦敦,本是希望能以乞讨为生,一不留神,竟误入贼窝。因此,他不幸入狱,成了主犯的替罪羊。幸好,布朗罗先生出面化解,并将他带走了。
可是,恶梦并没有结束,不幸又一次降临在他身上。他又被盗贼带走了!这一次盗窃使他受了重伤。多亏露丝小姐等人,他才佼幸活了下来。
最后,主犯老犹太费金被处以绞刑。奥立弗终于自由了。
在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中,主人公奥立弗不断地顽强地与命运进行着抗争。虽然有许多困难阻挠着他,但是他利用自己的正义感将它们一个个粉碎。这令我佩服。我佩服他的勇敢,他的同情心和义气!希望他以后也一直能保持这种优秀的品质,祝他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300字六:(269字)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篇长篇小说。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在一个深夜,一个男婴刚在贫民区呱呱坠地,母亲便死了。没人知道产妇的身份,于是男婴就成了无名孤儿,救济院给雾都孤儿起了一个名字——奥利弗·特威斯特。于是,奥利弗·特威斯特在救济院里度过了悲惨的童年。
一天,他来到了雾都伦敦时,却误入了一个叫费金领导的偷窃团伙,并和贝茨等小偷一起偷东西,最后,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恰巧,布朗洛是父亲生前的好友。
这篇小说揭露了隐藏在伦敦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作者借由孤儿来表达对社会的不满。
我觉得,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