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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2500字

时间:2017-02-16 10:59来源:瓜泽说说网 作者:小逗比

刀锋读后感2500字一:(2559字)

这是我看的第二部毛姆的作品,和《人生的枷锁》不同,这部小说并非是讲诉一个人从小到长大的逐渐思想的变革,而是讲诉主人公拉里在大战回来后对人生意义的探讨。

小说的主人公是拉里,一个因为战友的逝世而对生命提出疑问的青年。“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这是拉里一开始要寻找的。在现实中,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最开始有了这些疑问,但是几千年来会一直有这样或那样的人牧牧不倦的去思考这些问题,从前是,现在也是。对于我,并非一个宗教信仰者,对于拉里最后寻找到的关于印度的一些思想也提不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我不相信有上帝,对于死亡,我也是抱着“未知生,焉知死”的态度去逃避这个问题。对于世界上为什么有“恶”,我想世界总是矛盾中立的吧,有善必有恶,至于谁规定了我们原本的道德观念却又无从得知,。或许正是有了这些条条框框的约束,社会才显得可爱之极。

“人生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在我的个人观念里,人活着是一种运气,但是有没有灵魂?我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控制自己又控制别人。受到环境的影响而长大,是环境直接创造了现在的我们?还是我们本来就是存在的然后再受到环境影响去改变自己?我想“存在先于本质”是我现在所认同的。那么我认为灵魂只是我们先存在与这个世上的一种代名词。身体,感觉,心灵,智力则是其的一种表现。那么我们会不会重新存在?我认为是有可能的,对于现代,我不能想象时光逆转,但是对于无穷无尽的未来,时光会不会逆转还有待考虑,至少我们不能知晓黑洞里面的秘密。如果我不存在这个世界上,那么时间对于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可以等到无穷无尽年之后时间再创造出一个同样存在的我。时间是活着的人的全部,却对死去的人毫无意义。所以对于死后的世界我不敢抱有太大的幻想。对于活着的人来说,考虑活着的事情或许比较明智。对于现在来说确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应当作甚么,什么是真正有意义的,所以跟着大众的脚步走着,直到我能够发现自己做什么才是最正确的时候,我想或许我的思想会真正开阔起来。拉里在最后相信印度的宗教时前曾说:如果我不相信灵魂转世,生命对我将会毫无意义。在现在的我看来这句话说的很对。

毛姆曾和拉里讨论他的宗教信仰,我想其中的一句话对我印象比较深“个性除掉变现我们的自我中心主义外,还会是什么?除非灵魂摆脱掉自我中心的最后痕迹,它就不能和绝对合为一体”。我想个性确实是属于一个人的,但是现实中也会有许许多多个性相似的人,我想这就和彼此的环境有关吧,但是每当一个人表现自己的个性的时候,我想大多数人都是自我中心的出发点去考虑。除非那种个性是毫无保留的为他人考虑的。

“现实,你没法说它是什么,你也没法说他不是什么。它是无法表达的。印度称它为大梵天。它是无在而无所不在。万物都蕴含它,仰藉它。它不是人,不是物,不是因。它没有属性。它凌驾在久与变之上,整体与部分上,有限与无限山。它是永恒的,因为它的完善与时间无关。它是真理和自由。”“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我想如何思考现实的定义,对于我来说还是太空太大,没有达到如此的境界。但是我想我还可以读书,学习知识,渴望知识。一切的问题都是从生活中而来,但是通过知识表现出来,尽管有些还是个谜,但是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吧。

“时间的没完没了并不能使善更善些,也不能使白更白些。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时间万事万物都有个完,我们除非是傻子才要求事物永久不变,但是,如果我们不抓着手里的东西及时享用它,肯定说我们更傻了。如果交易是事物的本性,我们会认为把这一条作为人生哲学的前提,是最合情合理的。”我想这里所说的哲学是关于时间的永恒和变化。我想对于时间来说,衡量它在不停走动的尺度就是事物在现实生活中的事物的变化。有时候人总是会缅怀过去的快乐,即使知道过去已经过去,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想念,可能和现实的落差导致的结果。我不希望时间停止,也不希望时间转眼而过,我就是我,还是按照现实来走。

“你大约忘记钱有一个最大的用处就是节省时间,生命太短促了,而我们要做的事情是那样的多,所以每一分钟也不能浪费。”我想这是听到的关于为什么运用金钱的最好的理由,有些人浪费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赚钱,去收敛钱,却不能用起金钱的最大应用,我想是非常可惜的。小说中拉里能够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旅行我想也是我羡慕不来的。

关于小说中,主人公拉里在走后则是一直去探索自己人生的意义,小说对他的描述重点不在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而是他寻找到了什么,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但是小说中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非常有个性的任务。比如最鲜明的艾略特,把出席宴会,混入上流社会作为自己人生的目标,我无法对他说这是对或错,毕竟每个人有自己的不同的选择,但是在他最后临死之前竟然对一个人没有请他而咽不下那口气我想这是非常悲剧的一种人生选择。在看了别人的观后感时,或许有些人会感到他很可笑,但是我认为其实他并不比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人更可笑。当我们都在时间的凌驾下而逝去时,所有人的原本存在的意义都是毫无意义的。当然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在小说有一个人可能会被人忽略,就是布太太。但是毛姆写出了她的一段话,使我认为,在我本人的生活圈里里,我想可以作为大部分认识的家长现在的想法:“她的世故使她认定,你假如要在这个世界上混的好,你就得接受这个世界的一套,而且不去做别人明白指出的那种不牢靠的事情。她的崇高原则使她相信一个人的责任就是在一个企业里找一项工作做,靠自己的努力找机会赚上一笔钱,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活口,使儿子们受到适当教育,能在长大成人之后清清白白地生活,并在死后使自己的妻子衣食无忧。”

在文中描述的第二多的我想可能是伊莎贝尔,这个人或许和她的母亲是一样的。故事的结局是她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而她忠厚老实的丈夫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我想这和现在大部分白领的生活有些类似的,一年复一年,直到老去,传宗接代,再无穷的循环下去。平平淡淡,稳稳定定也是许多人追求的生活吧。

刀锋读后感2500字二:(2431字)

这本书是哥哥很早前推荐的,当时还没结婚,正在筹备。当时还不知道毛姆,更不知道《刀锋》,只知道一部叫《刀锋1937》的连续剧。但也许正是这部连续剧的名字,让我记住了这部《刀锋》,并且一直惦记着它到现在。

我很少看小说,因为觉得耽误时间。

《刀锋》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捡起来的小说。看了前三章,我把它放下了。一放就是3个月,碰都没碰。实在是觉得没意思。平淡无奇。情节不想《福尔摩斯》曲折、精彩、扣人心弦。语言不如老舍、狄更斯幽默、美妙。只是平实,平淡的叙述,没有褒贬的叙述着上流社会的交际,相互拜访。没有美女,没有俊男,只有一个神神叨叨的青年和一个天天不用趴稿纸,到处拜访的美国作家。

3个月后的某一天,当我又一次的穷极无聊时,我再次翻开了《刀锋》。这一次,我没再让它束之高阁,而是一口气看完了剩下的2/3。你会问,是什么让我如此在3个月内爱上这本书?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心情,也许是态度,也许是时间。总之,改变,量变到质变的改变就在一瞬间。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并没有因为文字的终结而从故事中跳出。

书中有很多人物,没有惊险刺激,大是大非的人生故事,有的只是每个普通人在大环境下平凡朴实的生活。伊莎贝尔,从一个对爱情笃信,抱着美好幻想的少女变成一个美丽,稳重,现实的少妇,母亲。有人觉得伊莎贝尔太平庸,追求物质,庸俗。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看来,伊莎贝尔是现实的,是聪明的,是可怜的。这些所谓的“平庸、物质、庸俗”都不是她的本性,而是社会给她的压力造成了她的这些性格。在大社会中总是有大多数的人是随波逐流的,而正是这些随波逐流的群体才是最准确的反映出这个时代最鲜明的特征。伊莎贝尔无论放在哪个时代她都代表了最普通的大众心理。她渴望有个安稳的家,她渴望用正常的方式和身边的人沟通,她渴望有可以依靠的丈夫,有可爱、漂亮的孩子。而一个只追求精神财富的拉里是给不了她的,而有物质基础的格雷是最佳的选择。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像拉里一样探索人生的精神,追寻哲理的毅力。拉里也是在经历了同龄人所不曾经历过的生死后才有这样的思考与追问。难道追求安逸的物质生活就是错么?伊莎贝尔没有偷抢,只是做了更适合自己的选择,为什么就要受到指责?而她对索菲所作的事情,说明了她的聪明,有权谋,也说明了她多年来隐藏在心底对于拉里真挚甚至执拗的爱。这种爱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失,因为拉里的离去而改变过。当有另外一个女人,一个她压根就没有放在眼里的“坏女人”要从她“那里”夺走拉里时,她可以不择手段。她可以容忍拉里没有工作,容忍他“神出鬼没”,容忍他独来独往,但不能容忍有其他女人和他结婚,因为在她最深的心底,拉里永远只属于她自己,是她最圣洁的天空。我可以想象,伊莎贝尔无数次的在发呆中幻想着她和她“心中的拉里”生活在一起的每一个场景,幸福,甜蜜,温暖。虽然她对格雷和两个女儿也很好,但那永远只是亲情。真正的爱情只是只有和拉里在一起。结婚后她变得更美丽,更有女人味,更精致,更体面,和原来那个不太修边幅的女孩有很大不同。这就是内心的改变所引起的,结婚前她还渴望,哪怕只有一丝的渴望是拉里。有了拉里,她可以不在乎这些物质,或是说不那么在乎。但是没有拉里后,她的爱情的心被锁起来了,于是兴趣就转向了,物质基础便是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精神已经远去,物质就不能再离开了。人总是该有些寄托的。

毛姆笔下的伊莎贝尔是最现实的,也是最活生生的人物。她也许就是你,也许就是我,是真实世界中我们的在小说中的放大版。对这样的人物,应该无所谓喜与恶,无所谓对与错,无所谓正与邪,因为她是最真实的,她是多面的。

对比与伊莎贝尔的真实,是拉里的不真实,甚至是梦幻的。我相信世界上有和拉里一样的一类人,为追求精神世界的富足而不顾一切。并且这类人不在少数,他们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有人的地方就有这类追寻精神的存在。他们并不在乎吃,不在乎穿,只在乎心里追寻的真理是不是正确,是不是可以回答自己不断提出的问题。他们可以在任何或恶劣或优越的生存环境中,因为他们不在乎这些。他们像是一群不识人间烟火的神仙和圣人。只在精神中追寻,不为物质停步。拉里是圣洁的,我觉得该用这个词来形容他,因为他的想法已经不再是“自渡”,而是已经达到了“渡人”的境界,像菩萨。我敬仰这样圣洁的人,但无法让这种人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在品读小说时,我一直在追问自己我会找拉里这样的人做爱人么?答案一直是否定的,因为他们太过虚无缥缈,你没有一定的高度是抓不住他们的。所以,我更理解了伊莎贝尔对拉里的爱,因为爱他才应该离开他。

除此二人外,还有一个贯彻整个故事的“大人物”——艾略特先生。一位对上流社会,上流交际圈永远保持浓厚兴趣,永远不愿意被冷落的美国绅士。他慷慨大方,热衷于举办各种交际宴会,夸大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利用各种似有似无的身份向上流社会跻身。他是聪明的,也是投机的。他让我领略到了两次世界大战间欧洲世界的另一番“市井”风情。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特质,在没有电视,电影,没有八卦娱乐新闻,只有戏剧、晚宴、舞会的时代,交际是人们最好的娱乐方式,也是最快捷的交换八卦消息的好地方。一群又一群的身着华服的贵族们用着“官方”的口气交换着各种龌龊的消息。现在看是可笑的,那时却关乎尊严,关乎于声誉。毛姆将这种交际风情,和原本的故事放在一起,形成了故事的背景,但我更觉得这是另外一个有趣的故事。以至自己常常忘了主线,而在副线中会心微笑。

在毛姆的笔下,没有那个人物是真正的讽刺,真正的批判。他一直用平实的语气在描述着每一个人。就像这些人物就是生活在他的身边,就是他的至爱亲朋一般。只有公正的判断才能给读者以无限的思考空间。人从一生下来就充满了未知,周遭的环境,父母的遗传,学校的教育,兄弟朋友的影响,自己的阅历经历都是改变人的因素,大多数人是没有大奸大恶,大多数人都过着平静的小生活。喜欢毛姆的小说,就是因为他用小生活中的点滴将大的时代背景用不卑不亢的语言平静的写出。平静却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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