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2500字一:(2525字)
十九世纪后期英国优秀的作家拖马撕·哈代与1891年写下了《苔丝》,世人公认的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一百年来,小说的女主人公苔丝已成为不朽的艺术形象。读完《苔丝》,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次有一次被苔丝的经历所感动,小说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苔丝出身于布莱谷又叫黑沼谷马洛村的一个具有贵族血统却贫苦的家庭,父亲一种地兼做小贩为生。身为长女的苔丝只在村校令完小学,因家里经济状况没有继续读书不得不从小就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为父母分忧。十六岁的苔丝已是八个弟妹的大姐(中途夭折两个,还有六个),就在这一年因为黑夜赶马车替父送蜂箱,不小心老马被送邮件的马车撞死了。她一方面因此而内疚,另一方面我改善家里境况而不的不第一次违心去特兰特里奇阔“本家”做工喂鸡。三个月后涉世未深而单纯的她遭到“本家”恶少亚历克的诱骗被夺去贞操,从此苔丝的厄运就开始了。自尊心极强的她不甘污辱当即离开特兰特里奇回到马洛村。不久做了未婚妈妈,背上“不贞”的罪名。然而为了生计更为了逃避周围村里人的议论第二次离家去塔尔波特斯当挤奶女工。就是在这里她再次与克莱尔相遇并相爱,找到了人生中真正的爱情,并最终答应了他的求婚。然而就在新婚之夜出于对丈夫的真爱与忠诚,她说出了自己曾经的遭遇,尽管曾经有过一段****韵事的克莱尔却无法接受自己妻子已失贞的事实。在强烈的感情冲击下,他为了逃避这不可接受的事实而狠心抛下苔丝远走巴西去经营农场。苔丝无奈第二次回家,然而今非昔比,知道真相的父母都怀疑她,有何况他人呢,于是被迫第三次离家。一个单身女人为了生计,也同时因为极强的自尊心没有去找自己公婆,而是去高原农场燧石坳打工。这期间她又与亚历克相遇,此时由于母亲的病危,父亲的去世全家人被逐出马洛村,更坏的是自己丈夫音讯全无,对他伤透了心。而此时的亚历克则乘危利诱,为了家人不得不答应他的要求。与此同时克莱尔也终于认识到抛弃苔丝远走巴西是个错误,后悔自己当初对她太狠心,决定回来找她。当苔丝再次见到久别的丈夫时精神崩溃到极点,她意识到亚历克毁了她毕生的幸福,绝望中她杀死他出门追上了克莱尔,一起逃亡。在逃亡中克莱尔终于再次将苔丝拥入怀中,两颗心在共同颤抖,然而这一时光很短暂。最后苔丝因杀人被抓获并处以绞刑,从而结束了她短暂而凄苦的一生。
小说的整个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然而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鲜明而有个性,令人难忘,令人回味的女性形象。苔丝不但美丽、聪慧、善良而且勤劳、能忍耐、有勇气、有责任感、有女性所特有的伟大母性,有极强的自尊心、自立自强、有对弟妹们的深切关爱。这些无不表现在她三次离家回家的具体经历感受中。
在这次三次离家外出打工中,她那在特兰特里奇给阔“本家”喂鸡的口哨声依然在耳边回响;她那在塔尔波特斯挤牛奶的动人身影依然在眼前闪现;她那在寒冷冬天高原农场燧石坳不毛之地,“冒着清晨的霜冻,顶着下午的寒雨,苦苦劳作”,刨萝卜的场景依然在心中回放。
在三次回家中,她经历了做未婚妈妈的伤感,家境日趋衰落的辛酸,家人村人的非难以及丧父举家被逐的悲哀。然而其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她母性母爱的伟大,表现在她给孩子的喂奶,割麦子吃午饭休息时“苔丝的脸越来越红,她偷偷地而又大胆地解开褂子开始给孩子喂奶”。其次表现在给孩子的洗礼上。孩子生病不幸夭折,“她想到孩子既是私生子,又没有受洗礼,两罪俱罚,因而被打到地狱的最底层”。做父亲的怕家丑外扬而拒绝牧师,她不得不自己给小孩做洗礼,而且要求牧师承认“是一样的灵验”小说中我们还能看到“苔丝溜进教堂墓地,把十字架插到坟的上首。同时她还把一束同样的花插在小瓶里,放在坟的下首。”正如作者说到“一位慈爱的母亲眼前出现的是高尚圣洁的东西”
苔丝对小孩有母性的伟大,同时对丈夫有爱情的忠贞。她在塔尔波特斯找到了她一生中的真爱,用他的朋友伊兹在文中反复出现的话说“‘不!’她回答,因为苔丝可以为他付出生命,而她无法比苔丝爱得更深。”然而正是出于对丈夫的忠贞,她说出了以前的遭遇,善良而天真的她没有得到丈夫的原谅,不得继续她的辛酸之路。然而作为一个人是有其生命承受力的,更何况是个女人呢!用她两个朋友玛丽安和伊兹的话说“对一个女人的考验不应该超过他的承受能力”。穷途没路的苔丝历尽千辛万苦,一面是丈夫依然音讯全无,一面是亚历克的乘危利诱。此时的苔丝呼出了对丈夫的觖望“啊,你为什么对我如此地残酷无情,安吉尔。。。。。。。我永远、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你太狠心,实在太狠心了!我要竭力将你忘掉,也我从你手中得到的只是委屈不公!”克莱尔对苔丝的考验超过了她的承受力,一直认为给家里带来厄运而内疚的苔丝为了全家人有过地方落脚而被迫答应亚历克的要求。而当她最后终于见到克莱尔时,我们能听到的只是她瘫软在地毯上的痛苦而绝望的呻吟“唉—唉—唉!”然而勇敢的苔丝有她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她杀死祸害她一生的亚历克而追上自己的丈夫,在她临死之前与丈夫度过了短暂而快乐的时光。
对苔丝短暂的一生来说无疑是个悲剧,也许自古红颜多薄命,她的悲剧引发我们思考。也许作为一个女子不把过去一些遭遇告诉丈夫也不一定表示自己对丈夫的不忠,因为过去的那些对她已经毫无意义了,更重要的是要抓住现在和将来的幸福。
小说的男主角克莱尔,我们不能说他当初因为无法接受那个事实而为逃避远走巴西完全是出于个人的自私,而是包括了太多人性的一些普偏的弱点。在巴西吃尽苦头的他“开始不相信陈旧的道德评价观念”,而一位同仁在死的前一天对他说的话让他醒悟“他认为与苔丝的将来相比,她的过去实在是无关紧要。他还明白无误地告诉克莱尔,他抛弃苔丝而来巴西是错误的”。作为一个妻子的丈夫如果是真心爱她有何必在意她的过去呢!
最后对于亚历克,我们也不能说他完全对苔丝没有爱,但他爱得太自私,爱得毫无作为一个男人所应有的责任感。如果他是真心爱她就不会让她吃那么多苦,就会娶她,使她过快乐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一味地占有她。
“终于再将你拥入怀中,两颗心在颤抖”而苔丝却再也不能拥抱自己的丈夫了。苔丝离去了,然而她那勤劳善良,具有伟大母性的鲜明女子形象却永远留在广大喜欢苔丝的读者们心中!
(短短几千字无法完全表达对苔丝的理解,以上我仅从我的最受感动方面写下了对苔丝的理解)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2500字二:(2300字)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是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真的很悲伤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www.guaze.com。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读后感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