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一:(2218字)
《雾都孤儿》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之一,文中所描绘的生动的人物以及微妙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这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中的南希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和赛克斯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二:(2164字)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三:(1830字)
(一)故事情节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其实书本大部分都是说布朗罗的功劳)
(二)个人感想
我读这本书的完整版是在高二的暑假,当时一气呵成将它读完。现在我在图书馆借到的是中英文对照版,也是我第一次没在老师的要求下读中英文对照版,的确也让我学到一些英文的地道表达。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不论是在济贫院里与邦布尔的斗争,还是在棺材店里与反抗他的人的斗争,无论是饥饿难耐走七天七夜到伦敦,还是遇到抢劫团体后的淡定从容与勇敢逃跑,都体现出他虽小却明事理,勇敢担当的的品质。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
(三)情节逻辑
但是,在情节设置上,给我的感觉《雾都孤儿》有太多超现实逻辑的奇遇和巧合,有很浓厚的童话色彩。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偷的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娄。在布朗娄家中,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容貌酷似奥立弗,而画像恰就是他的亡母。奥立弗幸运地被布朗娄收留,而他处理绰的破衣服却恰好落到了贼首费金的手中,从而暴露行踪使他再次落人贼窟。奥立弗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人室行窃,不幸中弹受伤,被赛克斯遗弃在野外,为了求生伯挣扎着爬到一户人家门前,而这家正好是去行窃的那家人(www.guaze.com)。更出人意料的是被窃的人家恰好是他姨妈露丝·梅丽家……这样的一些情节巧合在这篇小说中不胜枚举,显然从情理上是很难讲得过去的,可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奇遇才使奥利弗的故事一波三折、跌宕起伏。这也是我对它爱不释手,一气呵成读完的原因。
(四)人物形象
狄更斯对主人公奥立弗的形象塑造极具童话色彩。小奥立弗从小生活在济贫院,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而他身上却丝毫没有一点恶习,相反具有善良的美德和良好的教养,即使身处贼库他都能沽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这显然是虚幻而不真实的。而小说中资产阶级形象朗塑造更是充满幻想:仁爱的布朗娄先生、梅丽太太和有着天使般面容和心灵的露丝小姐,他们用慷慨博大的爱拯救水深火热中的奥立弗,让身处险境的小奥利弗一次次转危为安。这里根本看不到资产阶级的自私与贪婪,有的只是贫苦孤儿的救世主,把人类美德镶于一身的完美人物。所以我认为这是作者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欠缺的地方。
(五)局限性
狄更斯通过《雾都孤儿》塑造了小奥利弗的形象,整部小说揭露各种丑陋的嘴脸及残酷的社会现实,表现了难能可贵的仁爱思想。然后,由于时代及阶级等原因受限,导致狄更斯的仁爱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狄更斯将导致整个社会人情冷淡的根源归结于一部人及新济贫法上。他认为小奥利弗的悲惨是由于济贫院的干事们造成的,没有触及到整个资产阶级制度上。其次,狄更斯认为仁爱是社会万能的解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心怀仁爱之心来解决,小奥利弗最后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因为满怀慈善之心的布朗洛搭救。但当时的伦敦除了存在一个小奥利弗外,还有千千万万的跟小奥利弗有同等遭遇的人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能遇到同样善心的人来搭救。对于这一点,狄更斯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良药。最后,狄更斯仍然对资产阶级存有一丝幻想,认为他们能够解救劳苦大众。在小说中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等人都是资产阶级的代表,作者一味的为他们歌功颂德,却忽略了资产阶级的本质。我认为这也是因为当时社会中人们所未能发掘的资本主义的本质。
(六)故事大背景
济贫法大概是:为了济救英国的一个地区的贫困人民,英国政府决定给他们提供食物,但是由于怕他们只吃不做,所以严格规定了他们的工作时间与工作份量,导致他们忍受着比平时更惨更艰难的生活,于是很多人都很不满,都起来反抗。
讨论与反思:
的确或许我看到的思考到的也只是部分,比较片面。经过大家的讨论,我们认为前面所写的两个弊端,第一是情节逻辑太过夸张,但是正如文婕所说,这是一篇小说,有时候为了达到作者想到表达的思想高度不惜利用某些略为夸张的写法,是正常的。的确也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是一气呵成将其读完,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它情。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四:(2238字)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心里早有一些想法,趁写这篇前言之便,说出来,就正于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最后还要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试以《雾都孤儿》中的南希为例,作一番研究分析。我认为,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远比E。M。福斯特所称羡的一切"浑圆人物"更富于立体感和活跃的生命力。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Nancy)和赛克斯(Sikes)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狄更斯的小说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和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将永久保持读者的鉴赏兴趣和专家们的研究兴趣。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五:(1855字)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1838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雾都孤儿》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孩子也向奥利弗那样,再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都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六:(2372字)
这几天,痴迷于这本《雾都孤儿》。今天,我的《雾都孤儿》终于看完啦!
此时的心情是激动的,我不得不写点我读完这个小说的感受!
小说的主人公奥列佛·特威斯特,是一名出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教区执事班布尔、棺材店老板娘伙计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列佛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列佛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杰克—道金斯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劳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劳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劳及其女管家贝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列佛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根指示下,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劳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根试图惩罚毒打奥列佛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列佛。费根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列佛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根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列佛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列佛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列佛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列佛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
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列佛的姨妈,但双方此时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列佛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根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根,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列佛,除非奥列佛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根,要他使奥列佛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列佛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班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列佛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列佛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劳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劳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劳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劳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奥列佛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根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根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劳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劳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班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对小奥列佛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从小奥列佛和他的伙伴身上,你能感觉到食物对于人来说的意义。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深知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也许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多么的悲惨,他们甚至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
奥列佛,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逃跑了,他是多么的勇敢,但那是生活所迫啊,人,有的时候就是被逼出来的。但是他不知道往哪里去,我也不知道他会去哪里,能去哪里,从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也许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认识他了,我真的被那种孤独,无助感染了,感触了。当他被南希和赛克斯劫持回费根那里的时候,当他深知会伤了布朗劳先生的心,却无能为力的时候,那种心情,那种心痛,也只有被深深误解的人才能体会。
无可厚非,奥列佛是勇敢的,善良的。他胆小如鼠却为了自己母亲的尊严去和诺顿战斗,为了自己起清白而试图逃离、告发、即使都失败了。无疑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这种品格估计也是作者生活所向往的。
奥列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逃了出来,遇到了贵人,狄克的死,我想也是作者刻意加进来的,因为穷苦孩子大部分命运和他是一样的,没有人知道他存在,也没有人在意他死去,也许奥列佛就有很少,也许就有一个,后也许就跟本就不会有。
而南希无疑是最可悲的,但是都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她罪大恶极,做件好事是多么的困难,是她知道自己和罗斯相比是多么的卑贱,但是她想保持和别的女人,无论是穷是富,是好是坏一样的东西——爱。这是她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即使是失去生命也不可惜。这是人性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自尊。
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坚挺的活着,也可以让人高傲的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足以照亮这个世界,温暖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就是爱。
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一开始来到人间,都是渴望真善美的,只是有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之后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像塞克斯、费根,我想也不例外吧!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英语:CharlesJohnHuffam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从小饱尝人间艰辛的狄更斯最同情劳苦人民和孤苦无依的孩子。狄更斯是高产作家,他凭借勤奋和天赋创作出一大批经典著作。他又是一位幽默大师,常常用妙趣横生的语言在浪漫和现产中讲述人间真相,以至于马克思也不得不赞叹地称他为“杰出的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