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读后感1500字一:(1573字)
比起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更多的给人是未经雕琢的真诚感和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刻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诗经则是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感觉里两周战国时候的古代人们总是最真诚的,诚恳的歌颂祖先功德,诚恳的拜求风调雨顺,诚恳的去想喜欢的姑娘。风,雅,颂,随便抄起一段,寥寥数字,却又是那么的读不胜读,美不胜收。
初读《诗经》的时候,只是感觉每句必有一字不识,但是偏偏是这种磕磕绊绊的陌生感觉更让人感觉美好,仿佛凭空多了一股犹抱琵琶半遮面半遮面的感觉。就比如这一句“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这个“僚”字,就是抵死不会认识的。但是偏偏能懂得它的意思,“僚”么,不就是“撩”么。美人月下倩影,拨撩小伙子的眼,也扭扭捏捏拨撩着自己的心。不管当年的古代人为何而写,写为何意,反正几千年后的我是这么理解的,也自觉得理解对了,月出而皎,美人身材窈窕,多么美好多么诚实的意向啊。还有脍炙人口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如果不是看诗经下面的注释,谁知道雎鸠是个什么,君子好逑的“逑”又是什么意思。但是偏偏是这么一句,就那么直接击中你的心里,让你猛的一下想起自己的淑女或是君子,让你就想不顾一切的去“求一求”自己的意中人。“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一句“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没什么雕砌的辞藻,但是就是强烈又直接的说出了每个人从小,从第一次恋爱就想说但是没能说出来的话。两周战国时候的人们就这么凶猛直接,能准确又强烈的表达自己的感情写在诗里歌里,而且让几千年后的看到的人感同身受。就好像是一股风来,从千年前吹来,到读诗看经的人身边为止。
大概看过外文诗歌的人都知道,凡是此类的诗歌,即使是每句都有一词不认识,读来也远胜于译文。总是感觉有那么一股内在的韵律和情感在句子里,有个把词不认识,也绝不会影响这种感觉。之前我不了解这是怎么回事,直到某个下午,奉老师的命令拿起诗经又一遍细看的时候才猛然发现,原来这种偶有字不识,读来却甘之如饴的感觉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啊。诗经就是这样,几千年前的一群古人,留些呐喊的,呢喃的话下来,精简又精简,流传着,丢失着,散佚着,直到传到今天我们手里。传到我们手里这些,代表的是几千年来人们共同的感觉,共同的躁动,因为没有共鸣的话和片段都已经在前年的历史中散失掉了,留下来的,都是人们心里最深处,最能认可的,最能感动的语句,这种感觉中外大抵也是一样,要不外文的诗歌也不会流传到中国来。越早远的诗歌,技巧便越少,流传下来经受的考验就越多,能流传下来的那些,带着的共鸣力量也越多,也大概便是诗经中的语段,看起来总是不如唐诗宋词精致,却仍然有简简单单的感动人吸引人的力量。与唐诗宋词相比,现代的很多诗歌也是更显浮躁,总是感觉不如唐诗宋词隽永,大概也是没有经过时间提炼的的缘故,比隽永,总是比不过这些几千年的老古董的。
说实话,我是不太喜欢诗经里那些政治道德和价值理想之类的呐喊的。因为站在几千年后的历史来看,这些当时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都是些统治者麻痹劳动人民的工具,很有一些腐朽且不堪,这些情感的表达,比起爱情啊,对风调雨顺的渴望啊,对战争的厌恶,对不归人的思念啊这些人类更真诚的情感来说,自然要低一个等级。一句描写悲哀的妇人等待丈夫战争归来的诗句,总是比一句号召士兵上战场效忠君主的的诗句更有感染力。人的本性的朴素的情感虽然在历史的不同时期,是不会变的,而表征着这些情感的朴素又遥远的诗句,更是会历久弥新。这大概就是很多人认为“国风”是诗经最高艺术成就的原因之一。
略一品读诗经,就有这么多不着边际又实实在在的感受。由此可见其魅力一斑。千年传下来的老古董,论隽永,论冲击力,果然是值得品味学习。这诗里的味道,即使再传个几千年,大概也是不会变的吧。
诗经读后感1500字二:(1505字)
在《诗经》《楚辞》这两大中国文学的发端鼻祖中,我们很少看到后世诗人们最常爱的花,而只是草木。自由生长的草木犹如大地伸出的触角,曲折蜿蜒,绵延不息。歌之咏之如同古人自然的生活。《楚辞》是士大夫所作,咏物言志寄托情怀,他们不需亲自下田,只把农人采摘下来的香草制成的香囊配带在身上,香草美人喻君子,杂草恶木似小人,但词意深奥,如果破不了文字障,诗人的内心很难亲近。相比之下,《诗经》中的草木要来得自然生动得多,劳作中的人们身边有什么就唱什么。草木在这里更多地被真实地还原,自然地咏唱。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葛草吗?藤茎蔓生纠缠不解,就如我一日不见你啊,好象过了三年。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萧艾吗?浓郁的香气在山间蔓延,就如你的气息啊,让我怀念。采摘通常应该是女子的事情,那么想念的人应该是一个男子了。葛是那时候一种最常见的经济作物,人们拿它织成葛布做成衣服。但葛藤最是缠绵,长的可达十多米,茎叶交错攀爬,《楚辞》中也有“葛蔓蔓”的说法。萧艾在古诗中经常被一起提到,那是一种极易蔓生的带着浓郁香气的草,古人常采集它的枝叶,晒干后混合动物的油脂,做成今天寺庙中燃的香烛一样的东西,用于祭祀。劳动和生活就是这样密不可分,他们的感情不是水上的浮萍,不是天边的游云,是生长在山间的藤蔓,摘不完剪不断;是弥漫在周围的每一缕味道,呼吸空气就是呼吸你。
顾随先生说,《诗经》中写愉快少,写忧伤多。离乱之音中慌年怀人,更是有别样的心忧。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这又是一个正在采摘的女子,这次她采摘的是卷耳,这是一种叶子上有小锯齿,果实上长满了到钩小刺的野菜。春秋时期,种子附着在牛羊毛上由边疆传入中土。苍耳到处可见,无法想象这样的尖锐的植物在饥慌的时候是重要的充饥。女人们采集它的嫩叶,在水中反复地煮,直到去掉它的苦味。那是慌年才不得不食的草。在这样的艰苦的时候,男人还在远方打仗,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眺望他回来的方向,身体的饥饿内心的思念让人如何捱过岁月(www.guaze.com)。这首诗的第二、三章换了角色,变成男子的口吻,也好象是女子想象中的他:“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櫑,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马儿都已眼发花,腿摇晃,如何才能不想家。
《诗经》最著名的一道野菜应该算是《采薇》中的薇了。“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说它著名因为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薇首阳山”中那个野菜。薇菜也叫薇霍,也就是野豌豆,历来为贫者所食,伯夷和叔齐在商亡后隐居首阳山,身无一技之长,抵死不吃周武王送来的粮食,采薇为食。被一个捣蛋的女子看到,说这野菜也是周地植物,你们为什么要吃呢?结果终于是饿死了。好象这样不识大局冥顽不灵的人并不值得同情。《采薇》中远别家人的戍边兵士在归途的风雨霜雪中想起采薇的人,此时薇不单是赖以生存的食物,更是一种节令更替的象征,当野豌豆紫色的花在眼底花开花谢,归乡之期也一延再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采薇》中的最后一章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诗中最美的片段。激烈的战争终将结束,回乡路上饥肠碌碌的小兵,心中的哀是大哀。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什么草儿不枯萎,哪儿有一天不奔波。这是《小雅》的最后一篇。忧中有了愤,堪堪乱世,人不如草木。草木还有春来发新伢的机会,我离开家乡离开你,却可能再也不能回来。
生长在《诗经》中的草,因了我们想象的泉水不停地灌溉,在书本的字里行间伸展出每一个叶片,郁郁葱葱,蔓延过我们荒芜的心田,为我们充当最恰当的精神食粮。
诗经读后感1500字三:(1281字)
近年赏析之风颇为流行,但我认为这类文章并不好作。尤其是讲《诗三百篇》中的作品,首先须通训诂,其次还要明诗旨。因为风、雅、颂距今已远,其可赏析处往往即在字、词的训诂之中。加以旧时奉三百篇为经典,古人说诗每多附会;不明诗旨便如皓天白日为云霾笼罩,必须拨云见日,始能领会诗情。这里姑以《关雎》为例而申说之,惟不免贻人以老生常谈之讥耳。
时至今日,大约没有人再相信《毛诗序》所谓“《关雎》,后妃之德也”一类的话了。说《关雎》大约是经过加工的一首民间恋歌,恐怕不会去事实太远。但《齐》、《鲁》、《韩》三家(包括司马迁、刘向)说此诗,都以为它意存讽刺。这又该作何解释?另外,古人很强调“四始”说(即《关雎》为“风”之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之始,《清庙》为“颂”之始),认为把《关雎》列为十五国风的第一篇,是有意义的,并非编排上偶然形成的结果。这些都需要我们作出说明。
我以为,无论今文学派的《齐》、《鲁》、《韩》三家诗也好,古文学派的《毛诗》也好,他们解诗,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理解绝大多数“国风”是民歌,把每一首诗都拉到帝王、后妃或列国诸侯的君、夫人身上;二是把作诗的本意和后来的引申意混同起来。三家诗看到《关雎》中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话,便扯到周康王身上,说诗意是讽刺他“失德晏起”,正如司马迁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所说:“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而后来的《毛诗》为了同三家诗唱对台戏,于是一反今文家法,大讲“后妃之德”云云,目的在于说它不是刺诗而是赞美之辞。如果我们认识到十五国风中确有不少民歌,并排除了断章取义的方式方法,则三家诗也好,《毛诗》也好,他们人为地加给此诗的迷雾都可一扫而空,诗的真面目也就自然显露出来了。
至于把《关雎》列为“国风”之始,我以为这倒是人情之常。古人原有这样的说法,认为《三百篇》所以被保存下来,乃由于它们是能歌唱的乐章而于诗义无涉,故有些讽刺诗或大胆泼辣的爱情诗也没有被统治阶级删除淘汰。我则以为,从《三百篇》的内容看,总还是先把各地的诗歌搜集起来然后为它们配乐,所配之乐,必不能丝毫不关涉诗的内容,而任意用不相干的乐谱去牵合。《关雎》之所以为“风”之始,恐怕同内容仍有关联。由于诗中有“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词句,很适合结婚时歌唱,于是就把它配上始而缠绵悱恻、终则喜气洋洋的乐调,而沿用为结婚时的奏鸣曲。盖因恋爱而“寤寐思服”、“展转反侧”乃人之常情,故虽哀而不伤(“哀”有动听感人的意思);夫妇结婚原属正理,君子淑女相配并不违反封建伦常,故虽乐而不淫。这样,自然就把它列为“国风”之首了。直到今日,我们遇到喜庆节日,也还是要唱一些欢快热闹的歌,奏一些鼓舞人心的曲子,取其顺心如意。这并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同喜庆节日的气氛相适应。如果办喜事时奏哀乐唱悼亡诗,撇开吉利与否的迷信观点不谈,至少产生败兴和杀风景的反效果,总是招人憎厌的。《三百篇》的乐章既为统治阶级所制定,当然要图个吉利,把体现喜庆气氛的作品列于篇首。这不仅符合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即从人情之常来讲,也是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