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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00字

时间:2017-02-09 07:42来源:瓜泽说说网 作者:小逗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00字一:(1129字)

刚开始接触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看一部动漫——《名侦探柯南》的时候。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人物,福尔摩斯是一个博闻强识的人,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当侦探所需要的一切素质,同时他又是一个普通人,也会犯常人所犯的错误。华生的存在使主人公福尔摩斯更加具有光彩。

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第一次见面令我印象深刻、热血沸腾——“‘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用力握住我的手。我无法相信他会有这样的力气。‘依我看,您曾去过阿富汗。’我非常惊讶,问道:‘您是怎么知道的?’‘这无关紧要,’他哈哈地笑了起来,‘现在要讲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这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第一次见面时的对话,福尔摩斯仅凭握一下手就知道华生去过阿富汗,当过军医。这实在是令我太佩服了。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发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

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们所要去寻求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00字二:(1194字)

在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而这本书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虽然侦探小说我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福尔摩斯探案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这要分好几个点来分析:

其一,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通过他的描写,读者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你可以通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判断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隐隐作痛的肩膀;莫利亚提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等等,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其二,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个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

其三,英雄不孤。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斯·勒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赫尔克里·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其四,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同。在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吗啡、可卡因;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江户川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疑案。但福尔摩斯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只有在高兴时会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00字三:(1113字)

提起福尔摩斯,大家肯定都知道这位鼎鼎大名的侦探。这本由阿瑟·柯南·道尔(Sir。ConanDoyle)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以华生医生的视角写了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侦破的九个案子。每个案子在没有侦破的时候,都令人疑惑不解、胆战心惊,比如《四签名》和《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让读者感到惊悚。

福尔摩斯探案时特别关注一些细节——那些我们从来不注意到的细节,这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举两个书中的例子:福尔摩斯能通过你鞋上的泥土和衣着能知道你去了哪里,研究一块怀表就能知道它属于谁,性格、家境怎么样,有什么习惯……探案时,一个、或几个有用的细节就有可能帮你侦破一桩案子,但除了注意细节,丰富的、有用的知识和对于19世纪案子的了解也是作为一个侦探必须知道的东西。下面我在《四签名》中摘抄一些关于福尔摩斯对细节观察仔细的段子:

“我看到你鞋面上沾有一点红泥,韦格莫街邮局对面的人行道正在施工,挖上来的泥土散堆在路上,进邮局必须踩过这些泥土。翻上来的泥土是罕见的红土,据我所知,附近的地方还没有这种红土。我整个上午都坐在你对面,没看到你写过一封信。我还注意到你桌子上有一整套邮票和厚厚的一捆明信片。你去邮局,不是发电报,又能干什么?排除其他的因素,余下的必定是事实。”

“你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你没有跟上我的思路,或者说,没有注意到往往能看出大问题的细枝末节。举例说,我一开始说你哥哥很粗心。仔细观察这块表,表壳下面有两处凹印,表面到处都有刮伤和损伤的痕迹,这是由于他习惯吧表放在装有硬币www.guaze.com、钥匙的衣袋里而造成。对价值50几尼的表如此漫不经心,说明他是个粗心大意的人,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他继承的表既然如此贵重,那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也肯定是十分优越,这种推断绝不会与事实大相径庭。”

“在英国,当铺老板有个惯例,每收进一块表,都要用针尖在表壳内刻上当票的号码。这种方法比贴标签更方便,免得号码丢失或搞错。我用放大镜看到表壳内至少有四个这种号码,由此推断出——你哥哥经常生活拮据。另一个推理——他偶尔手头也会很宽裕,不然他就不能赎回。最后,请你注意一下表里盖的上弦孔,周围有无数的划痕——这是上发条戳进钥匙时留下的。一个神智清醒的人怎么会戳出这么多划痕?但醉鬼若有这样的表,便不足为奇。他夜里上弦,双手颤抖就留下了这种痕迹。这其中又有什么玄妙?”

读这本书的时候,有时会觉得福尔摩斯很奇怪,平常没有案子接手,大脑处于休息状态,有时会很颓废。遇到一个很让人费解的案子,福尔摩斯精力多得惊人,马上进入状态。这一点也是我需要向福尔摩斯学习的。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非常有趣,也非常好读,希望大家有条件的能读一读这本名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00字四:(1103字)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并不陌生,他是一个闻名全欧洲的私人侦探,每逢有稀奇古怪的案子时,他总是挺身而出,在无数条线索中发挥着自己的天赋。

在我的印象中,福尔摩斯是一个怪怪的人,他对解剖学、化学、惊险文学、法律学、植物学、地质学有着特殊的见解。但对于近代文学知识、哲学知识、天文学知识却一无所知!他甚至连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全然不知,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原理,正如华生医生对福尔摩斯一样。我也很无语。更令我吃惊的是,他竟然吸毒!他时不时地注射可卡因,难怪华生说他体质差!福尔摩斯在生活上也很不讲究,他邋遢得令人难以置信:喜欢在奇怪的钟点听音乐;不时在室内练枪法;进行古怪的、时常发出恶臭的科学实验;有时思考问题一个通宵。这使他成为了全伦敦最为糟糕的房客,让他的女房东赫德森太太吃了不少苦头。

房东太太非常畏惧他,不论他的举止是多么令人难以容忍,她也从不干涉他,因为她喜欢他,他对待妇女非常温文有礼,还因为他出的房钱很多,几年来,福尔摩斯所付的租金都足以买下这栋房子了。但福尔摩斯却总承认自己是个穷人。真是怪异!

虽然福尔摩斯有很多不足,但他的优点却令人不得不佩服,他能从别人脸部的变化、眼光的变化、嘴唇的闭合、拳头握紧或松开就可以正确的判定一个人思想活动。对于案发现场的蛛丝马迹都用放大镜观察,不放过任何一个东西。他很聪明,在一个案件中,三个国家的警察都失败了,而他却成功了。但他却很谦虚,几次都拒绝被封为爵士,每次探案的功劳,他都给了官方侦探。

他最喜欢破稀奇古怪的案子,似乎对所有未破的案子都充满着喜爱,在他的侦探生涯中,他最高兴的莫过于与莫里亚蒂教授的对决了,他似乎觉得,只有莫里亚蒂教授才可以与他一拼,他将莫里亚蒂教授称为犯罪界的拿破仑。收集了许多关于莫里亚蒂的资料。

他也很善于伪装,以至于别人说,他干了法律,亏了戏剧界。每当有危险来临时,他总用巧妙的手法躲避了危险,华生医生总是说,福尔摩斯在每次的探案中,总是用巧妙的手法把别人搞得团团转。我相信福尔摩斯的伪装术并未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枯竭。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的的几句话:1。“如果真的可以将你毁灭的话,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是呀!为了公众的利益而死,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啊!伟人的死重于泰山;小人的死轻如鸿毛。2。“当我们通过推理排出了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之后,剩下一种情况,无论是多么令人不可相信,它也是真的。”我们不要因为感情而不相信事实。

这就是福尔摩斯,一个充满神奇色彩、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虽然是虚构的,但名声传遍全球,他坐着我们熟悉的马车、火车,穿梭在十一月的伦敦的雾中,永远生活在贝克街221号乙的那栋小小的住宅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00字五:(1148字)

一个寒假,我只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本书讲了三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挺吸引人的,。本书主要就有两个主人公:华生、福尔摩斯。华生担当一个助手,帮忙跑跑腿,提几个建议,还经常被福尔摩斯(下称“福”)蒙在鼓里。福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而且推理能力极强,有一点个人主义。

血字的研究。这是华生初次与福破案,有一天,福接到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凶案现场,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几周后又死了第二个人,直到最后福巧妙地抓住了凶手,知道这原来是一场仇杀。凶手为了给死去的未婚妻报仇,跟随这两个人跑遍各个地方,毒死了一个,杀了另一个,最终还是被福巧妙地抓住。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展露出了封建时期,霸权主义的蛮狠无理。

四签名。我认为这个故事挺恐怖,整个情节都笼罩在阴暗之中。梅丽拜访福,寻求帮助。她的父亲出征回来,便不知去向,父亲的老战友不久也去世了,梅丽开始每年在相同的日期收到一颗价值昂贵的珍珠。突然有人约她出来,华生和福便同去。原来是父亲的老战友的小儿子,当天夜晚,大儿子便被谋杀了。福要求贝克街小分队沿泰晤土河上游、下游搜索“曙光”号汽艇。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发现。福亲自化装成一个水手,开始探查。最终,他们发现了“曙光”号汽艇,并追上开枪打死了凶手,逮捕了其他人。从口中得知,他曾是英军驻印度部队的士兵,由于一系列的变故,最后在“大叛乱”时期来到了阿格拉的一座城堡。他和三个锡克战士杀死一位土王的仆人,并盗取了他带来的宝物。他与梅丽父亲和其战友达成协议,如果能帮助他们四人逃脱,便将告诉他们藏宝物的地点。但是战友欺骗了他们,他拿到宝物后就立即返回了英国。于是便有了以上的悲剧。我感叹:钱真是可以迷惑人的心智啊。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应该是最出名也是最恐怖悬疑的故事了。福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是关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传说。福听了医生的担心,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他决定调查此案。福决定先让华生随医生去庄园,自己再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偷偷调查。杀人罪犯斯台普顿误杀了一名逃犯,而被福发现。在一个夜晚,,福设下圈套,揭破了斯台普顿的阴谋,打死了猎犬,救了亨利·巴斯克维尔。杀人犯也逃脱误入沼泽地,葬身在里面。这个故事也是由钱引起的,所以今后我们要正确看待金钱。

《福尔摩斯探案》叙述的故事十分精彩,人物描写相当逼真,我若再多读几遍,肯定还有更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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