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一:(1151字)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二:(1145字)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三:(1778字)
孤儿,这个令人伤心的名词寂寞的人群。
孤儿,就像是世界上最后一株野草,迎着风坚强的活着,没有人疼也没有人爱,独自一人也活的骄傲,在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占有者一席之位,顽强的生命总是让人敬佩。这些孩子们在狂风暴雨中狼狈的摔倒在地,即使在漆黑的小屋子里独自一人默默的舔舐这伤口,即使他们付出了多于常人数倍的努力,即使始终一人踏上成长的征途,也守着自己内心的坚强,和善良。孤儿在我心中就是坚强的代名词。
《雾都孤儿》讲述的就是一个名叫奥利尔的孤儿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在这个济贫院里生活了九年,忍饥受冻,后来在棺材铺里做工,由于不堪忍受老板娘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在伦敦的大街上碰到了一个叫“机灵鬼”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带着涉世不深的奥列尔走进了贼窝。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一天,奥利尔上街,被街上的人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他被无罪释放。布朗洛收留了当时病重昏迷的奥利尔,并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费金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于是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收留了他。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自称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于是蒙克斯和费金就去谋划让奥利尔犯罪。一日,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南希的背叛让愤怒的塞克斯知道,塞克斯凶残的杀害了南希。最后,费金被捕,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而蒙克斯,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尔是生长在孤儿院的孩子,每天挨饿受冻,经常遭到毒打,被同龄人欺负,这样的环境下,奥利尔怎么能想刚出生的新生儿一般这么纯洁这么善良;在奥利尔身陷贼窟时,两次被迫的盗窃都是自己的亲人,这不是太巧合了吗?读完这正本书,才明白,狄更斯追求的不是故事情节的真实,而是追求自己的道德精神,深刻的反应社会现实。
在书中,奥利尔无疑是幸运的,他最终还是摆脱了自己是孤儿的命运,和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这不是济贫院所有孤儿的结局,小说中狄克的形象就是所有不受上天眷顾的孤儿的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迎接他们的是死亡,这才是千千万万孤儿的未来。狄更斯深刻直接的反映着社会的残酷现实。
此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淤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狄更斯所追求的道德精神,那就是善良。因为善良,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道德素养,因为善良,奥利尔最终幸福的和家人生活在了一起,因为善良,我们才可以在这个优胜劣汰残酷的自然法则中还能有一颗至善至纯的心。
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四:(1180字)
《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作品。他的这部小说以主人公奥里弗的苦难经历为线索,通过奥里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从未得到过母爱,却有着一颗极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的心,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里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里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里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里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里弗,他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小偷们总是千方百计地想让小奥里弗变坏,但奥里弗却以他独特的善良之心击垮了小偷们的计划;教区管事班博先生总想把小奥里弗变成一个为命是从,不懂感情的小奴隶,但奥里弗却用与生俱来的正义感没让班博先生得逞(www.guaze.com)。等等一系列这样的事情,奥里弗都用他的高贵品质感染着读者,细微的细节包含着无穷无尽的美丽,奥里弗的一次问候,奥里弗的一次祈祷,一次渴望温暖的眼神都让读者为他落泪,让读者为他高兴,让读者为他所感动!他让我们相信,善良可以征服一切困难。
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一个是布朗罗,一个是南西。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里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狄更斯用他笔下那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向人们控诉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对美好社会的向往,流淌在作者笔尖的是对黑暗的抨击,对光明的赞誉,作者用他的这部作品净化我们的心灵,对我们进行着道德教育,让我们不会迷失方向。在狄更斯心目中,写作小说的目的不言而喻,主要在于提高人的道德品质,改善世道人心,从而达到使社会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的目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五:(1131字)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老套的,坏人最终得到了报应,好人经过磨难以后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幸福的生活了下去……但谁能说他在看小说的时候不是期待这样一种圆满的结局呢。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一直以为最后会出现可怕的结局,当小奥利弗不幸一次又一次陷入坏人的魔爪时,我一次又一次地合上书,不想看下去了,不希望书的结尾告诉我奥利弗的命运是悲惨的。我坚持的结果是它没有让我失望。
小奥利弗是狄更斯在这本书里刻画的一个生事不明,从出生就呆在贫民习义所,那个年代英国政府收容贫民的地方,更像是监狱,被收容在里面的孩子基本每天是半饥半饱的,穿得破烂,不知道什么是饱,甚至很多孩子整天都吃不到东西,冬天了还赤着脚,奥利弗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他是一个苍白而瘦弱的孩子,然而天性或遗传给了他一颗善良和坚毅的心灵,这样艰苦的环境反而使他的心灵得到了充分发展。即使后来奥利弗无意中落入了伦敦那些阳光找不到的黑暗角落,威胁、饥饿、恐惧都没能留住他,那颗善良勇敢的心一步步带他逃脱坏人的魔掌……奥利弗是幸运的,因为他遇上了老绅士,梅太太以及露梓等一群好人,正因为有他们才让奥利弗成功的脱离了恶人精心为他设计的圈套,否则一颗善良的心也挽救不了他。
书中那些一次次想把奥利弗拉入他们的生活圈子的恶人,老犹太费根、赛克斯固然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但是南茜和贝茨等一批青年,之所以会陷入这个泥沼,并非因为他们具有邪恶的天性,为了最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填饱肚子,除了摆在眼前的偷窃之外他们没有其他选择,没有人看到他们的无助和绝望,没有人去帮他们一把他们听不到是非对错的声音。其实他们的天性都是善良的,到最后都有所醒悟,就像南茜一样,为了救奥利弗不惜丢掉自己的小命,但是当那些好人们希望帮助她一同脱离黑暗势力的时候,她心动过,但最后却拒绝了,因为她的根已经深深扎在了那里,她已经离不开了……
粗粗的读了一遍雾都孤儿,所以也写不出深刻的读后感,好似流水账把作者描绘的故事从头到尾复述一遍,平淡无奇。我看书很少看序,因为那是某人对这本书的总结,是别人的读后感。不管是谁总结的,那肯定比我的好,所以我怕影响自己接下来的阅读,一般会选择在读完以后大概看下,这本书也不例外,让我惭愧的是,读完序后我发现我根本没有资格说我读过雾都孤儿,作者想通过这本书抨击的社会现象,所要抗议和呼吁的事情,我都没有领悟到,我只是像个孩子一样读了一个故事而已,就这样。但是如果要真正读懂狄更斯所要表达的思想,似乎但看这一本书是不够的,最好把他的作品都读一遍,了解当时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背景,然后再一次细细品读这本书,才能有所感悟。现在决定转变自己随意选择书的方式了,读完一本书,然后在读有关于这本书或者该作者的其他作品,这样或许会受到更好的效果,也更深刻些。
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六:(1123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男作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经常观察社会底层的人的遭遇,生动形象具体的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为世界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阔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到现在为止还是对英国社会上的人们有着极其巨大的影响。它的主要作品为:《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远大前程》、《艰难时世》和《双城记》。
《雾都孤儿》里面的人物是十分的鲜明的。恶为:费根;善为:布朗罗先生和奥利弗;中性为:南希、老犹太人和那一群偷东西的孩子。
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任务就是善良的布朗罗先生,他的一出现,就能知道他是本书当中唯一的好人。他的善良是一般人所没有的,还有他竟然能把自己收留来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孙子一样对待,并且给那些可怜的孩子提供尽量最好的环境。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布朗罗先生,慈善的布朗罗先生值得我们仰慕、学习。布朗罗见到奥利弗的时候,都已经表明幸运降临到了奥利弗的头上,但是奥利弗还是没有能摆脱老犹太他们的魔爪。只有短短的几天,奥利弗又被坏人们骗了回来。
现在是我最讨厌的人了,他没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的心永远是黑的。他想方设法把一滴滴毒汁注入孩子们的灵魂深处,要永永远远把邪恶的黑色代替他们原本的纯洁无暇,让他们永不复原!他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恶人啊,我简直不敢相信原来以前的社会上竟然会有着一种人!他没有一次会让孩子们又重新做人,做一个好人的机会。他让孩子们偷东西,取回孩子们的一生,让他们只能以偷东西为基本的生活条件。不要说给这些孤儿学习,就连教他们如何做人或懂得善恶之分都没有。只顾着自己,这种人真是自私、可恨到极点了!上帝是没有理由善待他的,他的下场就是死的惨一些,所以最后他的死很是让我满意。他是谁,大家都应该清楚。
那一群孩子和南希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是纯洁的,只是被那个让人无语的恶人(我实在是不想提到他的名字,所以就直接叫他恶人了)所带坏的,他们看上去是恶人,但是他们还是善心犹存的。不过我自认为南希更加得善良些,她可以为奥利弗而死,为了正义,她也拼搏了一番,虽然结果不是很好。
接着就是主人公——奥利弗了。奥利弗这个人是文章的中心,大家都十分的了解他的性格。最后他为了正义的奋斗,成为了一个好人,这也是他所应得的,并不感到奇怪。但是我认为他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说:在那个让人无语的恶人逼奥利弗去抢劫布朗罗先生的时候,他应该不去那样做,宁愿去死。(不过这也可能是剧情的需要,以上那只是我的观点。)
结局还是好的,孩子们变成好人了,恶人死了,老犹太坐牢了,奥利弗成为一个合格的书生了。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们知道了那是英国社会的残酷和黑暗无比,也让我懂得了善恶之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