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后感1000字篇一:(1021)字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
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webeaton,boatsagaisntthecurrent,bornebackceaselesslyintothe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后感1000字篇二:(1015)字
《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以来,不仅仅是带来了视觉上的刺激,更让观众反思,到底什么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作者、导演都相继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观众。难道是一个梦想、一个女人?显然,这是男主角的重创,同样,这也是作品最能扣人心弦的地方,因为太不现实,所有的人都会感叹他的幼稚、他的痴傻,是的,关键是他一直深爱的女人选择抛弃他,他却仍然执迷不悟,直到临死那一刻,也没带着威尔逊饮弹自尽时的悔恨,我很好奇,假若有了续集,假若尼克告诉了他真相,他还会这样赤裸裸地爱着?
村上春树不只一次在小说《挪威的森林》里提到盖茨比,我想,他内心肯定欣赏这样一个人,即便一切丑恶围绕着这样一个人,他怀抱希望的这种精神,也许就是作者笔下的美国梦。当你有了大把的时间和金钱可以像暴发户那样去挥霍的时候,是不是会感到一丝迷茫与困惑?即便你不是暴发户,或是一个贵族,肯定也会有这样的时刻,就像女主角黛茜那样,精神上纠结、空虚,甚至希望自己的女儿今后无知一点,把安逸当成幸福来贡奉,不难想见,那时候上流社会所建筑的价值观就是这种麻木、自私、冷漠,也正是这种价值观吞没了一个又一个的美国梦。
也许人们悲愤的不仅仅是女主角的那份懦弱,同时也是在悲愤一个阶层骨子里蔑视另一个阶层的态度,这种态度可以随意践踏人的尊严、灵魂、信仰,所以从作品中、女主角丈夫汤姆口中出现了不少种族观、贵族观,也许上帝造人是有区别,也许蓝眼睛、白种人是最好的基因,可上帝还是赋予了不同种族人群可贵的生命,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即便付出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无论是贫民还是贵族,只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赤子之心,上帝还是会公平优待他,让他从一个阶层跃入另一个阶层,这也正好印证了中国人常说的一句古话:富不过三代、穷也不过三代。
让人们欣赏的是,盖茨比身上有一种不服命运、不气馁的精神,正因为这种精神,才开辟了他的美国梦,成就了他富翁的头衔,他认为上帝优待了他,他是上帝之子,所以更名为盖茨比(ThesonofGod),即便之后人们质疑他的财富、他的第一桶金赚得不光彩,甚至非法,他依然相信上帝,相信美好。我在想,如果上帝不再优待他,他的信仰还会变?答案显然明了,因为死亡的结局已经证明,这种人是不会改变的。准确地说,他深爱女主角黛茜,正是因为他一惯地执着、至死不渝,才酿成了他的悲剧,但凡他世故一点、感情上更加理性点,他的悲剧会是喜剧,而且还会像大仲马笔下的唐泰斯那样抱得比黛茜好千倍万倍的美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后感1000字篇三:(1098)字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