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一:(936字)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不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充满阳光的幸福日子,愿像汤姆叔叔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二:(966字)
人生在世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今天的常人不容易,那个黑暗时代的黑人们更是不容易。所以,今天的我们应该热爱生活,一路高歌,活出人生的风采。这些,是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想到的。
寒假期间,我细细品味了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描写了黑奴们的悲惨生活,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地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也受到了同样的遭遇。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结果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去世了。他去世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他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最终,他在两位监工的野蛮殴打下,去世了。但坚忍的性格让他相信,上帝会公平的对待一切,爱能消除自己肉体上受到的所有伤害。最终,他在垂死时宽恕了那两位监工,并怀着无比平和的心情进入了天堂。
虽然他永远走了,但是他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一把圣器,不断敲击着那些残暴统治者的心灵!我觉得汤姆是一位高贵的英雄。他历尽挫折,受到非人的虐待,完全可以逃走、反抗,但他没有这么做。同时,我又觉得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也有阴暗的一面。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无论你做什么工作,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有多少金钱,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什么高贵和低贱,最好和最差,人人都是平等的。
这本小说对我的心灵是一个极大的震撼。我想,今非昔比,我们所处的时代和那个时候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但是,时光轮回,汤姆的精神是不朽的,是人世间美丽的光环。我们今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应有尽有,已经没人压迫你,逼迫你,剥削你,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我们的时代大唱赞歌吗?难道不应该笑口常开吗?诚然,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如意,也有着阴暗面,难免带给我们心理上、精神上的阴霾,但是我们想一想汤姆叔叔,一切就都烟消云散了。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笑口常开,正像一位诗人所说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是的,汤姆给了我们一双带笑的眼睛。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三:(1109字)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四:(1274字)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的故事述说著黑人悲惨的命运,但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许多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而他舍己为人的慈悲心肠则让他为了帮助别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和他人处在相同的劣境中,也能将自己维生的东西(如食物、水)与他人分享,就算是整个让出去也没关系,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幸福过了,而那些人说不定打从出生以来,就过著不是人的惨痛生活。而那些对他好或是有恩於他的人,他都会以「两肋插刀」、「出生入死,在所不辞」的精神,对他及他的朋友、家人无条件的付出、回报,但他因为这样而被破产的主人卖掉时,还觉得自己欠主人太多,这种「受人点滴,泉涌以报」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五:(933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曾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历史,许多人认为,它是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因素之一。
这篇小说以黑奴汤姆为中心,描写了谢尔比先生家一些黑奴的命运,从而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
汤姆是谢尔比先生家的黑奴,他在谢尔比先生家出生长大,他做事干练,忠心耿耿深得谢尔比先生的信任,后来做了主人的奴隶总管,在谢尔比先生家的时候,他与其他的黑奴生活地无忧无虑,可是由于谢尔比先生债台高筑,迫不得已他决定卖掉自己最喜爱的两个黑奴——汤姆和小哈利。
小哈利是谢尔比太太贴身女仆的儿子,他妈妈偷听到了谢尔比夫妇要卖掉汤姆和小哈利的谈话后,便连夜带着小哈利逃走了。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她不顾一切地踏着浮冰过了俄亥俄河,逃过了奴隶贩子的追捕,后来她竟意外地与丈夫重逢,一家人一起前往加拿大过自由的生活。
可是,汤姆叔叔可就没那么幸运了,伊莱扎临走前告诉了汤姆,谢尔比夫妇要卖掉他还债的事,可是汤姆依然留在谢尔比庄园。他以为,逃跑是背信弃义,辜负了谢尔比先生对他的信任,他愿意为主人分忧。
于是,抛妻别子,背井离乡,跟着奴隶贩黑利登上了驶向密西西比河下游的船那可恶的黑奴贩为她准备的第一个主人的家。在船上,他救起了不慎落水的小女孩伊娃,出于感谢,伊娃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下了汤姆。于是,汤姆就在伊娃父亲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马车,并陪伴小伊娜。可是,好景0不长,小伊娃病死了,她在临死前让父亲恢复汤姆的自由之身,就在圣克莱尔实现诺言前不久,他又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他的妻子并没有完成他的诺言,而是卖掉了汤姆。汤姆落在了一个残酷的种植园主手中,过着非人的生活。后来汤姆因不肯说出两个逃走姑娘的下落而被那个凶残的种植园主毒打致死。(评注:这一段是小说的主体,宜再多用些笔墨才好!)
在奴隶社会中,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的家庭可以被拆散,夫妻分手、母子分离更是司空见惯。他们的生活完全由主人决定,他们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奴隶们没有人生自由权,他们还没出生就已经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除非他们获得自由。
这篇小说揭露了奴隶制社会的阴暗面,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由,奴隶也是人,人们不能把他们当成物品。
奴隶制的瓦解是时代发展的愤然而起,《汤姆叔叔的小屋》推动了那场赶走黑暗的南北战争。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六:(1266字)
一百四十年前,你曾怎样在那场罪孽的火海中呻吟?一百四十年前,你又怎会从火里血里重新站了起来?人民在问,民族在问,历史在问……1861年,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
《汤姆叔叔的小屋》记述的就是当时的故事。作者是美国的斯陀夫人,后经黄继忠译,由上海译文出版社93年在中国出版发行。这本书无情地揭露了南方奴隶制度的残暴面目,重新激起了北方人民对它的极度义愤,从而南北矛盾尖锐,直至1864年美国国内战争爆发,因此它被认为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此书问世之初,斯陀夫人便遭到美国南方大地主们的攻击,说她的描绘完全不符合实际。后斯陀夫人用大量事实和资料证明了情节的真实性。
《汤》一书之所以能闻名于世,之所以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赞赏,最重要的就是其对这样一段血泪史深刻细致的描绘。它不仅是一个宣传品,它同样有其文学价值。此书先后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影响深远,在美国及世界各地都激起无数正直的人们对奴隶制度的无比义愤,赢得了亿万人民的眼泪。在中国也一样。事实说明了此书的强大感染力,也证实了它的成功。
小说以穿插轮叙的方式,描绘了两个黑奴不同的遭遇,对奴役的不同态度及不同结局。这是斯陀夫人独具匠心的地方。
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受人钳制,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谢尔贝太太宠爱的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取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他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可他对宗教的笃信,实在让人费解,作者对此人的刻画有血有肉,让人感动。
另外乔治?哈里斯这样的有志青年读来让人有一种快感,把对奴隶制的不平,通过此人渲泄了出来。他的英俊、聪明给人以深刻印象。可是在描写上功力不及汤姆,不够完整。还有女黑奴凯茜,年轻的爱弥琳,读来更是令人同情。再如残暴的雷格里,做尽坏事,吸尽黑奴血,榨干黑奴肉,令人愤慨。
本书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不乏有一点缺点,但总体上来讲,它确确实实是一部成功的作品。作者多次去过南方,深知黑奴们的悲惨,也听到许多有关黑奴的遭遇,内心深恶痛绝,决心要为废除这个制度贡献力量,于是就写下了这部小说。
一百四十年前,为何黑奴能从罪孽的火海中走出,人民有了答案,民族有了答案,历史有了答案……因为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这篇读后感在内容详实、背景介绍细致,主要人物分析方面有优势。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在占有大量背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也可以挖掘语言作具体的阐发,望作者在后一种方法上做尝试。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七:(1106字)
故事的情节我在这里不再多说。
接下来我先介绍一下书中的人物,分析一下他们各自的性格,首先,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这一人物的塑造可谓是技高一筹!汤姆叔叔的勤恳忠厚,任劳任怨与他悲惨的归宿,奴隶主的残忍形成鲜明对比。汤姆叔叔的命运就是大多数奴隶的明天!这既表明了奴隶命运的悲惨,又极大程度上引起读者的同情,文章的目的就达到了一部分。然后是乔治和伊丽莎夫妇,他们的命运与汤姆叔叔的命运形成了向明的对比,他们夫妇凭借自身的努力与反抗终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这似乎是对人们的暗示和对黑奴的鼓励,只有解放黑奴,他们才可能获得新生,黑奴啊!反抗吧!还记得文中的小黑奴托普西,从她的身上可以看出奴隶被摧残的不只是肉体,更可怕的是精神上的扼杀。书中圣克莱心中所藏的爱情也是前呼后应。圣克莱的妻子玛丽却是一个极其自私的夫人,却还在不断的抱怨他人的自私和自己的难处。玛丽这一形象与书中黑奴制度关联不大,只是代表了一反面人物而已。
全书以两条线索贯穿始终。一个是汤姆叔叔的命运,另一个就是乔治一家人的命运,二者对待自己命运的态度完全相反,其结果也是完全相反!此处更是将万恶的奴隶制度表象的淋漓尽致!
读完以后,感觉此书自始至终是以强烈的对比而流畅。首先,开篇便看到谢尔比一家与黑心的奴隶主的对比;汤姆叔叔与乔治一家的对比,无论是从态度上还是从命运上;圣克莱兄弟的对比;伊娃与其母亲玛丽的对比……
“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林肯的评价毫不夸张,斯托夫人写此书的目的——纵观全书,无疑就是对奴隶制度的痛斥,激起读者的愤怒。既然斯托夫人的目的明确,那她就要引起读者的共鸣!我看一些学者评价此书说书中宗教色彩浓重,是此书的瑕疵。但,依我愚见,不是这样的,即使是斯托夫人当时是一名忠诚的基督徒,她也不可能不知道过多的渲染宗教对作品的影响,但她还是这样做了!她这样做并不是标新立异,我认为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众所周知,在美国,基督徒的数量相当庞大,作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宣传耶稣的教化,痛斥奴隶制是逆天而为,使作品达到了一个比文学更高的层次!这正是中国所说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此书正是服务了时势而不朽!这才是真正的著作!
我曾听学者说过“写书的难处,不在于开头,而在于结尾”。此书的结尾也难逃这一“定律”。乔治选择回故土建设家园,乔治。谢比尔解放黑奴,到此打住即可!因此,本人认为在最后斯托夫人过于追求完美,不免弄巧成拙,书的结尾中的大团圆实在是斯托夫人自己在画蛇添足,可以说是此书的一个败笔!
书中人物众多,却个个在斯托夫人的笔下而活灵活现,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而不是几个人或是多个人用一个原型,可见,斯托夫人确实是写故事的能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八:(1331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感受很深。这本书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都令我难忘。
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塞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深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丽莎的儿子哈里。丽莎不是一个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里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会和,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而不幸的是,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情况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择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伊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伊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在书中,也有些人物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愤怒无比。例如黑利,他残忍奸诈。专门做一些不好的恶毒的黑奴贸易,还经常满口仁义道德,其实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庄园的负责人,其实还是个残暴、刻薄、常常毒打黑奴的奴隶主。最可恨的是,他还将善良的汤姆叔叔折磨至死。他简直是一个恶魔。
书中最怜惜的就是汤姆叔叔、吉琳、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非常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恶人却迟迟才得到报应。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